在这个时间节点,只需要稍微休整一下,等过了太阳最毒辣的时候,中午到傍晚的时间,都是可以用来赶脚程的!
苗志之所以这么做决定,也是有他自己的私心。
“咱们流风县距离京城不远,一晚上接一上午,就已经走了三成的路。”
说到这里,苗志看向张光沐:“约摸着,只需要两到三天功夫,就能到地儿了!”
“放心,距离春闱,现在剩下的时间肯定是足够的,咱们得保全精力才行!”
“可别紧赶慢赶地走到了,结果把人累出毛病了。”
“况且,京城那边,住一晚上花的钱,都能在其他地儿住上一旬了!”
看似是在帮张光沐分析,实际上是避重就轻,故意错开了关键性的问题。
如果是全力赶路,的确只需要两三天功夫。
可是像现在这样,大中午的,就要找地方歇脚,一休息就休息到第二天,那至少还得个五六天时间。
实际上,苗志也并不是想要借此黑张光沐的钱。
这次的护送任务,他自己是不拿钱的——他已经拿到了最宝贵的东西,可以传家的宝贵书籍。
主要是……
他想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多跟张光沐学习一点东西,接受一下读书人的文化熏陶。
苗志的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就是要让他立大志。
至于说立了大志后,应该怎么办,爹妈没说,人就没了。
所以苗志只能靠自己去想去悟了。
张光沐当做护送奖励的那些书,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有些时候,即便是有钱也买不到,只有书香门第才有传承,要么就是那些家道中落的寒门子弟,有资格去找同窗借阅、抄录书籍,当做传家宝。
所以苗志对那些书非常宝贝,将其中一小部分放在家乡,找到一个没人知道的位置,秘密藏起来,剩下的大半书籍,都随身扛着。
因为……
这些被单独挑选出来的书籍,据张光沐所说,是非常适合用来给稚童入门的书。
苗志觉得张光沐是个好人。
“你懂个屁!那叫白龙鱼服,低调出行!人家只是穿的朴素,你看那精气神,那模样,像是平常的书呆子?哪家书呆子出门还能带着二十几个护卫?”
“您意思是……他可能是京城张家的少爷?”
“本来想说‘是这个理儿’的,可这样讲实在没意思,就给你个准话好了——这人给我的感觉,神似京城里的一位大人物!”
“嘶……这要是伺候好了,那咱佑安客栈的招牌,说不准都能开到天子脚底下去!”
“赶快,安排后厨做两个拿手好菜,把今年的新茶泡上一壶,给张公子送去!”
当地人的对话让张光沐听的有些无语。
脑补怪们的思路就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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