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就这个正好。”
丁宝自己都觉得自己是天生贱命,五块钱的泡面比成千上万的山珍海味更适合她的胃,她习惯了在经过一整天的疲惫后给自己准备一碗泡面,又便宜,又顶饱。
“你赚钱就是为了吃这个?”
赚钱都是为了花,为了更好的生活。
可丁宝就是单纯的喜欢钱,赚来的钱也不乱花,就只是存着。
陆龄虽然不理解,但他也不多过问,甚至主动把自己的存款也交给她保管。
每次丁宝看着卡上的钱变多的时候,就会格外热情乖巧,那可是陆龄最喜欢的模样。
所以他愈发努力挣钱,就是为了能让丁宝开心。
一碗面吃完,丁宝舒服的喟叹一声。
“哎……”
陆龄从外套口袋里掏出帕子,熟稔的替丁宝擦了擦嘴角,紧跟着又毫不嫌弃的叠好塞回口袋里。
“回家。”
两人在海市买了一套高档公寓,位置极佳且安全性极高。
到家之后丁宝一脚踢开高跟鞋,白皙的小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三步作一步扑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沙发很大,足够并肩躺两个人,这也是陆龄为了迎合丁宝的习惯才安置的大沙发,柔软又不失弹性,躺在上面不管是看电视还是看剧本都格外舒服。
累了一整天的丁宝几乎是秒睡,她的睡眠本来就好,极少会受到影响,陆龄了解她这个习惯,默默弯腰将高跟鞋摆进衣帽间的鞋柜里,然后打开客厅暖灯,紧跟着走到沙发前俯身扣着丁宝的后脑勺,温柔小心的在她脑袋下放一个枕头。
女人睡得并不安稳,因为身上的红色晚礼服太过贴身,两条白皙的长腿交叠着分不开,丁宝的眉头便一直皱着,红唇也无意识抿着。
陆龄回屋拿了件柔软的长衫,换下了丁宝身上的礼服,没了约束的女人舒服的哼了一声,习惯性的跷起长腿,正好担在陆龄的腰上。
丁宝性子外放且安全感不足,于是在大三订婚后的那天晚上,两人便有过最亲密的接触,自那之后陆龄食髓知味,年轻的身体根本经不起半点挑,逗。即使是现在,陆龄也只能忍着燥热轻轻揽住丁宝,修长如竹的身子微微躬起,两条长腿放在角落里,在这昏暗的房间内感受着丁宝的体温,缓缓睡去。
高中时代便开始的恋情让两人之间有着足够的默契,大学毕业之后陆龄便开始筹备婚礼,他知道丁宝喜欢一望无际的向日葵花田,喜欢攀附在古老城堡之上的艳丽蔷薇,喜欢如油画般金灿灿的麦田,喜欢紧挨着麦田的寂静山庄。
这些他都知道。
于是他便在国外挑选了一座农庄,里面有花海,有麦田,有蔷薇,有酷似古堡的山庄,山庄围墙下还被他提前种上一簇簇五颜六色的蔷薇花,待来年四月春暖花开的之际,那座山庄便会有花海如明黄似火,麦浪翻滚如海,古朴的山墙之上猩红点点,静谧的庄园后面便是一望无际的美好人间。
安静却不偏僻,丁宝想要的,陆龄全给她。
除了物质,还有一颗心。
她付诸一颗真心。
陆龄便回以一颗真心。
这是他骨子里坚守的英雄主义,独属于丁宝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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