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午饭是鹿。
林子深处的鹿是低调的棕黄色,穿梭在一片棕黄色的阔木林中,身子轻盈又机敏。
可惜它快不过黑狼,只逃了十几米远便被咬断脖子拖了回来。
死掉的鹿睁着眼睛,头上还有一对美丽的鹿角,此时却无力的垂着,剐蹭在树干上。
黑狼吃了一大半,剩下的留给了丁宝。
丁宝就在旁边等着,等那大家伙吃饱喝足的躺下休息,自己则兴冲冲的举着刀过去挑肉。
她最喜欢这个过程了,只要不花钱就能得好处的事,她都喜欢,满眼的市侩和精明,是人类最不喜欢的样子。
黑狼不是人类。
它每次都会默默地看着丁宝割肉,见那人类女人笑的一张白净的脸都变得生动,它就会轻轻摇着尾巴。
看着大口嚼着烤肉的丁宝,巴扎黑再一次在心里感叹这个女人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变态的适应能力。
也不管什么,只要能吃的就一个劲的往肚子里塞,根本不在乎什么口感营养。
一天又过去了。
每过一天丁宝就会在本子上划下一道杠,当那杠划到第二排的时候,十四天过去了。
她在这片大到没边的原始森林里又多活了十四天,包里属于现代社会的东西越来越少,尤其是食物。
压缩饼干是她存下来保命的东西,所以丁宝将剩下的饼干全部塞在背包夹层里,平时吃的都是合黑狼捕食剩下的。
看动物世界,丁宝总觉得食肉动物活着也不容易,有时候三两天捕不到一头猎物,只能带着全家老少一起挨饿。
可自己跟着的这头狼大哥,只要饭点一到,半个小时之内就能吃上饭,一天一顿饮食比人类还要规律,食量也很稳定,一天接近三十斤的肉,吃完后不论再看到什么猎物都不会正眼多瞧,比大多数人类更有原则。
丁宝跟着它后面混,也在这凶险的森林里混的三餐规律,顿顿是肉,吃饱喝足之后还能安稳的睡上一觉,没有什么科研学术压力,半个月后丁宝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胳膊上的肉变多了。
在这种地方还能长胖的人类,估计普天之下也就丁宝一个了。
巴扎黑再次被丁宝的心态震惊到了。
“我觉得你马上要变成第一代野人了。”
“我可不想当野人,我可是要回实验室赚大钱的。”
“你要钱干嘛?要多少你又带不走,还不如就留在这里好好想着怎么完成任务。”
丁宝挑眉,看了看身旁那正悠然趴着的野狼,语气轻快。
“我就是爱钱,我就想要钱。”
“死性不改……”
巴扎黑低声喃喃,它拿她没办法,对于丁宝这种看到钱就跟看到命似的毛病,它已经习惯了。
反正森林那么大,也不是丁宝想走就能走出去的,有黑狼在旁边护着,巴扎黑也不用担心丁宝被野兽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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