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医院,回到学校。
心里装着好多事的林义,开始了一个人在学校晃荡。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感觉中大的女生变得好看了,大三大四的会化妆了。
妆容技术从以前的猴子屁股的腮红进化成了脖子和脸一个颜色。
可能是林义遗传基因太过强大,也许是眼神有点太那个,有女生被他看一下就跑了,也有一些被看的走路骤然不正常了。
当然了,胆子大的还会对他绽放个笑脸,洋溢一下青春。林义觉得,但凡是这种女生,都是自己招惹不起的人。
来到永芳堂前边的时候,林义又见到了当初望天吼叫的女老师。和一个男老师并肩走在一起。
这女老师可能对林义有印象,或者只是单纯的记得林义当初弄死了十多只蚂蚁,路过的时候竟然对他笑了。还笑的挺好看。
立在原地看着逐渐远去的背影,林义也是莫名的欣慰,这女老师挣扎了两年多,终于走出来了。
鬼使神差的远远吊在两老师后头跟了一阵,直到在小礼堂跟前碰见一个人。
一个林义不知道咱面对的人,刘荟。
此时的刘荟和一男一女走在一起,有说有笑,正从路的那头迎面走来。
林义见状急忙侧个身,装着若无其事的往其它地方行去。
但,还是迟了。
“小气先生。”
一声清脆的叫声在安静的林荫小道响起,随即就是刘荟快步来到林义跟前,梨一个浅浅的小酒窝,眼睛欢快地望着他,抿笑抿笑。
见林义不跑了,刘荟回头对那一男一女说,“晚餐我找到饭票了,就不去你们家了,回头再来找你们。”
“好。”两人应了声好,走之前还用一种特别稀奇、特别不解的眼神打量了林义好几遍。
“你就不能假装看不见我么?”等到两人走远,逃不掉的林义有些认命了。
“小气先生!”刘荟甜甜一笑。
林义哩了个白眼,问,“你怎么在这?”
“来找你的。”
“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
“我是来参加同学婚礼的?”
“婚礼?你同学结婚挺早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