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社团?恐怕不是一条正道吧?”樊千秋干笑两声,脱口而出。
“混社团?”淳于赘没有听明白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
“混社团就是入私社的意思。”樊千秋只好解释道。
“大兄这三个字,用得极妙,一個混字,就将私社里的鱼龙混杂给讲明白了。”淳于赘赞道。
“入了这私社,会不会招来官衙上的麻烦?”樊千秋问道。
“大兄一直老实本分,对这些事就不甚了解了,你且宽心,不会惹来麻烦的。”
“不少私社背后更有豪猾世家在撑腰,只要不闹到造反起事的地步,府衙是不会多事一管的。”
“就拿眼下征税这件事情来说,莫看钱万年和窦衷他们耀武扬威,但也只能欺压你我这样的顺民。”
“许多蛮横之人会想办法在赋税上动手脚,府衙要收齐赋税,有时还要与私社勾连,请他们奥援。”
樊千秋明白了,有人结私社抗税,就有人结社替府衙收税,这就是哲学中提到的“矛盾的两面性”。
由私社代替府衙收税的方式,其实就是包税制的初阶阶段。
包税制这东西虽然有弊端,但是在中外历史上都不少见,原因是此法可节约政权大量的执政成本。
在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明确记载的包税制度可追溯到五代时期。
但是不意味西汉不存在包税制,只是记录的内容有些语焉不详。
孝武皇帝实行盐铁专卖制度后,盐官多由盐商出任,恐怕就是包税。
现在,樊千秋听了淳于赘的话,就更确认在大汉帝国的基层是存在包税制的。
“入了私社,他们就能给钱?天下当真有这可以白吃的午膳?”樊千秋问道。
“入社,可以拿到的钱其实并不算多,每月有定数,但可从社中贷到子母钱……”淳于赘道。
西汉有一种职业名为子钱家,就是专门以放高利贷为营生的商人。
出借的钱因为可以生出利息,所以称为母钱,而利息就是子钱了。
昔日七国之乱,孝景皇帝为了筹措军费,曾经向子钱家借贷军费。
子钱家们认为关东局势不明朗,不愿意出借,唯有一个名为无盐氏的人愿意出借。
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孝景皇帝给了他十倍利息,无盐氏因此成为了关中的巨富。
借高利贷,樊千秋是有顾虑的,更别说还要借社团的高利贷,岂不是与虎谋皮?
“这子钱恐怕不低吧?”
“若是不入社,子钱当然高,但若是入社了,这子钱就会低许多,一年一分利。”
一年一分利,放在后世已经算高了,但是放到现在确实不算高。
入社似乎能解决眼前的问题,但会不会影响自己日后在仕途上“追求进步”呢?
樊千秋在心中是打了个问号的。
但是,思来想去,也只有这个法子能快速地筹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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