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收复济南7,

江强继续说道:“第三项是战争罪。这项罪名的本意是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此种违反包括谋杀、为奴役或为其他目的而虐待或放逐占领地平民、谋杀或虐待战俘或海上人员、杀害人质、掠夺公私财产、毁灭城镇或乡村或非基于军事上必要之破坏,但不以此为限。战争犯罪的主体往往是以国家及国家机构或某团体和组织的名义实施犯罪。但国家是个抽象的集体,一切侵略战争都是由具体的人策划、发动、实行的。只有个人承担责任,才能使国际法的规定得到有效实施。这一条,包括曰本天皇在内,所有参与鼓吹、策划、实施侵华战争的曰本高级官僚都有此项罪名。”

江强确定的这三项罪名,也是后世东京审判时对曰本甲级战犯定的罪名。只不过东京审判由于曰本人给麦克阿瑟大灌**汤,让太多的战犯逃脱了惩罚。象谷寿夫,最后连个甲级战犯都没轮上,只定了个乙级战犯。还是中国政斧知道南京大屠杀真相后,把他引渡回国,枪毙了事。既然谷寿夫现在落到了刘一民手中,那是一定不会再让他逃脱应得罪名的。

周旋接着说道:“至于杀人罪,谷寿夫、关龟治本人以及他们指挥的曰军都是血债累累,罄竹难书。谷寿夫每攻占一城,都会下令部队放假,就是纵容士兵公开烧杀抢掠歼银妇女。谷寿夫公开说,纵容士兵烧杀抢掠、歼银妇女有助于提高士气。”

江强又说道:“说到强歼罪,谷寿夫自己供认,自从他率部队到了中国,除了纵容部下强歼中国妇女、逼迫中国妇女做曰军慰安妇以外,他本人在中国歼杀妇女高达52人,仅在保定周边地区就强歼16人。这些普通中国妇女上至白发老妪、下至不满10岁的幼童,无一例外都被谷寿夫先歼后杀。关龟治虽然到中国战场时间略短,但长期驻守津浦路沿线地区,本人及其部下以强歼中国妇女为乐,关龟治本人供述,他曾强歼10名中国妇女。这两个畜生,都是曰军陆军士官学校、陆军大学毕业的,从他们的所作所为和其它侵华曰军将领的行为看,曰军的陆军士官学校、陆军大学纯粹就是一个培养畜生的畜生窝,让所有爱好和平的人们都鄙视它!”

周旋继续说道:“据谷寿夫、关龟治交待,他们所过之处,都要疯狂掠夺中国人的财产,连寺庙里的佛像、经卷甚至普通的灯台都不放过,也不怕他们死后会下阿鼻地狱。”

就这一会儿功夫,担任公诉人的蔡中已经缓过劲来,又开始宣读鲜血凝成的起诉书。等庄韬读完起诉书,满场都是“绞死谷寿夫”的喊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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