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落地门,浑浊的霉灰味飘出来,京元领着小白从一楼逛到二楼,把每一个房间的窗户都打开通风。
站在二楼卧室的露台,他背靠在墙上,眺望远处火红的光。
太阳快落山了,大火还没燃尽。
一阵热风吹拂到他的脸上,他的风衣、长裤、脸上、手臂上都溅上了乌黑的血,来自于那些被他砍死的丧尸。
身上有股挥之不去的难闻味道,真想泡个澡啊。
他感觉到很累,今天的活动量太多了,阳光充足的时候还好,但此刻天色快要暗下来了,疲倦如潮水般涌来,眼皮子已经开始打架,肚子也饿瘪了,这具被霉菌侵蚀的身体在催促他赶紧吃饭休息。
最好是把那条瘸腿狗吃了,吃一条狗,顶100个罐头。
好在霉菌们只能影响他的想法,而不能像遥控器一样操纵他的意识,真到了那种程度,他也就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了,和那些丧尸一个样子。
他能控制自己的**,对自己加以约束和制约,这就是他和那些丧尸的不同之处。
他伸了个懒腰,坐在露台上和小白一起解决晚饭。
没时间打扫房子了,他只想洗一个热水澡,然后睡觉。
把剩余的汽油倒入农用三轮的油箱里,加到八成满,再倒入冷却水,开着轰隆隆的旧三轮,往州山脚下的小溪去。
他差不多回忆起农用三轮的驾驶方式了,还好他以前在农村和姥爷学过,不然真得两眼摸黑。
回头还得给这辆农用三轮做一下细致的检查,这可是他唯一的运输工具,不止可以运水,还能把加油站的那几桶柴油给拉回来。
可比汽车好用多了,汽车的后备箱太小,根本装不了多少货物,这台农用三轮也就速度慢了点,实用性是真的高。
开着开着,他总觉得缺那么点意思,于是停下来,从旅行包里把那台收音机拿出来,播放起调子舒缓的上世纪乡村音乐。
“别送我,说再见吧~”
“故乡已在身后了~”
富有磁性的大叔音伴随着发动机的轰隆声,让他的心情放松了许多。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他载着狗子和水桶,在夕阳日落下,朝着大山前进,影子拉的很长。
水桶是在那几个幸存者基地废墟找来的,一共3个水桶,还有2个大水缸。
打水也不是件容易事,他只能拿着瓢盆,一点点把水桶和水缸灌满,水质还不错,似乎是大山上融化的雪水,冰凉刺骨,小白碰一下,就把爪子猛地收回来。
比起城市中心那里甚至要下酸雨的恶劣的环境,南郊区简直是世外桃源。
京元接完水,没急着离开,又去树林砍了三捆木柴,搬了四块大青石。
越发疲倦了,回到别墅区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那四场大火也已经熄灭,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味道,但非常安静。
他把农用三轮开到车库里,搬下四块大青石,在石亭子里磊了个简易灶台,再放了一个大水缸上去,放柴点火,烧起热水。
不必担心质量问题,这些大水缸本来就是用火烧制的泥缸,农村的人会用它们烧水煮粽子煮洗澡水,比铁锅还好使。
他烧了满满一大缸的热水,本想去浴缸里洗,但是浴缸太脏,就用水桶调出半桶温水,在草地上扒光了冲澡。
他全身光溜溜的,抬起水桶,往头上浇,温热的水从天灵盖一直浇到了脚尖,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他想,今天起,这间别墅就是他的新房了,想到明天要扫地拖地,清理杂草,他竟然不觉得麻烦,反而觉得高兴。
因为,他总算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有了一个容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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