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坊,贾家老宅。
贾琮看着书案上的宣纸,墨水淋漓的写满了字,其中大部分都是自己上次教的常用字。
宣纸上还写了不少龄官自己的名字,因为贾琮教她认字时,特意先教龄官写自己的名字。
她出身贫寒,家里人随便起了乳名小福,一叫就是十多年,一个小女孩养大就不容易了,也没起过像样的大名。
自从她被家人卖给了戏班,每日只能在戏班洗衣做饭为生,对家人难免失望和怨念。
小福这个父母起的乳名,对她来说早就是可有可无的态度。
直到她贾琮和邹敏儿买了她,戏班的师傅给起了艺名龄官,虽只是艺名,却比原来的乳名,却有意义许多。
自然而然也就被她当做本名,只是这个名字笔划结构都不简单,她初学写来颇有些吃力。
龄官见贾琮盯着自己的名字看,小脸一红,拿手遮住那字,说道:“我写得太丑,公子还是不要看了。”
贾琮笑道:“怎么会丑呢,你才练了几天,能写成这样已很不容易了,当真聪明的很。”
龄官听他夸赞,才红着脸挪开手掌,指着其中一个字,说道:“龄官的龄字,笔画太多,总是写不好,你看写得好丑。”
贾琮见宣纸上那个龄字,笔画繁多,结构失衡,还有些歪斜,有几分小孩涂鸦的可爱。
又见龄官秀眉紧蹙,小嘴微翘,看着自己写的龄字,似乎自己都有些嫌弃自己,心中不禁有些好笑。
他拿起毛笔,在宣纸上空白之处,用秀雅端正的正楷,工工整整写了龄官两个字,看得一旁的龄官两眼发亮。
贾琮笑道:“写字没有捷径,多写多练就好了。”说着把毛笔递给她,眼中带着安慰和鼓励。
龄官拿过毛笔,照着贾琮写好的两个字,似模似样临摹起来。
她天资不俗,心思聪慧,只是临摹了几次,写得比原来就好了几分,但还有不足,这毕竟不是可一蹴而就的事。
贾琮笑着拿过一张新的宣纸,走到她身后,伸出右手握着她执笔的小手,引导着她,在宣纸上写了四五次她的名字。
每写一笔便在她耳边提示笔触转折,力度轻重,缓去急回等用笔窍门。
龄官的小手长得很是秀巧,手掌绵软细薄,十指纤纤细长,握笔手型隽美动人。
只是贾琮将她小手握在掌中,却发现微有粗粝之感,想来是她在戏班中每日洗衣做饭,磨粗了手肤,心中不禁生出几分怜意。
龄官只觉得贾琮的手掌温和妥帖,小手被他握着,有种异样的安定和欢喜。
原先她自己临帖之时,全神贯注,手臂总是紧绷着的。
如今被他握着小手,整个人莫名的松弛下来。
她嘴角带着笑意,跟着贾琮手劲引导,点横撇奈,一笔一画,时快时慢,说不出的顺畅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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