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猫在这圈儿里混久了,那是火眼金睛,是不是,打一眼就能看出来。至于这小片儿警,一身正气,话少表情也不多,花猫没嗅出同类的味儿来。不过,要他真是这号人,花猫也不在乎尝个鲜。
工农商学兵,除了当兵的没搞过,花猫都整齐活了。跟警察还真没搞过。花猫厌恶警察,厌恶那一身皮,混子天生就和警察是对头,他没忘那些警察是怎么对房宇的,当年因为周二房宇被点进局子的那一夜,房宇出来以后是什么样,花猫那时杀人的心都有。
至于在牢里的那些年,那都不提了。
但如果是这小片儿警——花猫就冲着他那侧脸。压根不像,没有一丁点相像。可就是有某个角度,说不出来,有那么一丝吧……花猫想。
因为那么点儿的一丝,有时,他会看顾飞一会儿。
打趣是打趣,乐呵是乐呵,可是哥几个谁也没当真,很快又唱又喝地闹起来了。
喧闹里,房宇问了花猫一句。
房宇说,那个警察,没找你麻烦吧。
花猫说,没有,大哥。没事儿。
房宇说,有事儿,招呼。
房宇就说了五个字,其他什么也没再说。
这五个字,进了花猫心里。
他喝酒,唱歌,唱嗨了脱衣服大闹,但是眼光始终有固定的地方。这么多年,这视线习惯了,成了花猫的下意识。
他知道他喝酒时习惯用什么手指拿杯子,他掏烟的时候习惯放在哪个口袋,他点歌喜欢从谁的歌唱起,甚至他喝酒时候喉结滚动了几下。
花猫想他这辈子,不会喜欢什么人了。
他心里的这个人,这些年扎在他的心里,感情沉了,重了,已经长在骨头里了。
他看得到他靠在沙发上,始终环在杨磊腰后的手,看到他们在没人注意的间隙相视而笑。他另一只手放在腿上时,杨磊悄悄握上去的手。
酒喝多了,杨磊向后躺在他臂弯上,吼着歌,他搂住杨磊,笑着,在光亮照不到的地方,手指轻轻抚摩杨磊耳边短短的头发。
那笑容,一如当年,花猫第一次看到他笑的时候。
这个人他永远得不到。但是花猫觉得够了。
看到他过得好,过得高兴,行了。
他和他在牢里那些年,他就想看他这样笑一次,一次都行。
所以花猫知足了。
人一辈子能遇上几个能长进骨头里的人呢?
能遇上一个,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