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庭的军队中不管是步兵还是骑兵,其基本的行政和战术单位都是老兵和中士组成的中队。人数在劲至如人之间也称营。五到八的中队组成一个联队也称师。而最后再由两三个联队组成了一个纵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军团。他实际的兵力,也只有一万出头。
如果古罗马的军团依靠的是练和纪律,而常年与来自四面八方风格迥异的敌人作战的拜占庭人,则更多依靠的是战略和指挥,尽量避免战争,而通过其他手段最小的代价打到敌人。比如通过灵活的攻防,将敌人逼向自己坚固设防的山口或者河流渡口。
因此他在河畔摆出罗马人最熟悉和常见的野猪阵。
以色雷斯和亚美尼亚出身骑兵为引导。他们排成惯常的契子形,突击的骑兵在前,分成三道战线,战斗队列、支援队列和预备队列,轻装的匈人和保加尔骑射骑兵和重装禁卫骑士分别排在左右两翼侧应。
安纳托利亚出身的重装军团士兵位于其后,他们身着锁子甲、金属盔、铁手套、脸甲、长衣,手执长枪、盾、剑,排成十六列的纵队,除了第一排竖立外,其他排全部顶在头顶连锁起来,就如古时罗马的龟甲阵,重步兵身后是射手,和保护射手的伊苏里亚轻步兵。
事实上拜占庭的轻步兵也是兼职的弓手,他们往往带着一张弓和四十只箭,只穿布衣背着一面盾和手斧或是短剑,如果在需的时候,他们也可以就地取材变成投石手。
而那些独立聚集在军阵外的,则是穿着动物皮毛的仆从军或是雇佣军,他们负责的是前哨、侧翼牵制和骚扰。
一切都很顺利。顺利的让人难以置信,做为一个常年与来自亚洲的游牧民族作战的国家,练有素的骑兵在这个国度军队序列里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
行为前锋的拜占庭骑兵轻易突破,扰乱、分散了那些伦巴地人挤在一起的大小队列,紧随其后的那些重步兵马上进行短促突击,面对面的投掷长矛将前排举盾的敌人打翻扎到,然后用剑或是刀斧扑前进行近身的肉搏,弓手对那些敌军盾牌后的长矛手进行压制和掩护,丢光投枪的轻步兵,则从两翼包抄那些慌乱的敌人。
而这时那些塞里斯人才完成他们的整队,排成一个略微凸起的圆阵,不过已经没有人关心他们了。
当近卫骑兵的拉伯兰旗,出现在战场中,罗马军队与伦巴地人的战斗,也迎来了它的最**和尾声小他们像暴风,象闪电,象烧红的尖刀一般切开伦巴第人最密集和臃肿的部位,将那些穿着链甲挥舞着锤棒,试图拦截的伦巴第重骑兵,纷纷掠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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