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忍了又忍,决定不和李白一般见识。
好家伙,李清在一旁直呼好家伙,这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履历,继“国忠磨墨,力士脱靴”之后,又来一个“辱骂太宗”,还是当面的那种。
真不愧是豪放派诗人啊,果然是有够豪放的呢。
生气归生气,又不能把他自己丢在这儿。
二人一左一右把他架起来,打算先找个地方休息一晚再说。
李白被搀扶着,脚步轻飘飘地往前走,一边走,嘴上还喊着噫吁戏。
“下回可不能让他再这么喝了。”李世民看着躺在榻上打呼噜说梦话的李白,摇头叹道。
“不让他喝酒,憋坏了又咋整?”李清看了一眼李白,把门关上,“他那首诗怎么说来的?举杯消愁愁更愁,现在又被李隆基给赐金放还,心里有苦难说,只能寄情山水之间,还有杯中之物。”
“我看他这么惬意,不像是有愁的样子。”李世民忽然有些同情李隆基,该不会李隆基也曾经经历过和他一样的待遇吧?
这样说,赐金放还还挺大度嘞。
“明天你自己问他吧,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别人也描摹不出他的心情。”
李清说到这儿,又有些同情李世民。
等到他知道李隆基的那些好事,八成又要红温了。
算了算了,提前补偿一下李哥吧,让他开心开心。
猪还得养肥了再杀呢……不对,李哥和我情同手足,怎么能这么类比呢?
他估摸着李世民应该很喜欢鸟类,于是等到回到屋内后,便打开全息投影,投放出金刚鹦鹉的影像。
“哎呀呀呀,贤弟啊,这是什么鸟?竟然如此神俊?”李世民一抬头,看到全息投影,一下子就双眼放光起来,“我真是爱死他了!”
李清心中一乐,看来李哥是真的喜欢鸟。
倒也不奇怪,你看他给孩子取乳名,什么青雀,稚奴(小野鸡)……就连自我比喻都是凤凰,喜欢鸟也在意料之中。
“这啊,这是蓝黄金刚鹦鹉,”李清给李世民着重介绍道:“它的智力很高,寿命大概在七八十年左右,脾气也比较温和友善,特别适合人来饲养,而且极其认主。原产于美洲,正巧有道友弄了一只送我,李哥有兴趣吗?”
第二天,李世民天刚蒙蒙亮,便起床叫上“亦未寝”的李清喂鸟。
而直到李清回到贞观年把李明达和李治接过来的时候,李白还在睡懒觉。
“起床了!”李清走到李白的屋里,一伸手把被子掀开。
李白睁起一只眼睛,瞥一眼窗外的大太阳,又转向李清,翻了个身说道:“起那么早作甚?去休!去休!”
无论李清怎么摇,李白就是不起。眼看着就到中午吃饭的时间,李清实在没办法,抻脖子喊道:“李哥!我没辙了,你来吧。”
李世民端着元奴走过来,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把鸟嘴凑到李白的耳边。
聪明的元奴会意,一声震天彻地的大叫,把李白吓一个激灵坐起身。
“何……何物啊?”
他掏着耳朵惊魂未定地问道,那一嗓子可真是差点没把他魂儿喊出来,现在这耳膜里还嗡嗡作响。
“这是李哥的鸟,名叫李十三,乳名元奴。”
李清煞有介事地指着那只鸟道。
“哈哈哈……李十三,好名字。”李白凑过去伸手想摸摸元奴的脑袋,差点被咬了一口。他缩手缩脚地说道:“李十三不认我这李十二,是何道理?序齿我还算他兄长嘞。”
“混熟了就好了。”李清笑呵呵地说道,又看向李白,“我听人说你不是去敬亭山采药了吗?怎么跑到勾栏去了?”
“采药,托辞耳。”李白悠然地穿着靴子,“哪有勾栏听曲有意思?”
蹬了一半蹬不上去了,他看看李清,又看看李世民:“谁来搭把手?”
“去吧,稚奴,帮他把鞋穿上。”李世民拍拍李治的脑袋。
李治乖巧地凑过去,老老实实地帮李白把靴子穿上。
李清的眼皮又跳了跳,好家伙,李治这规格可比高力士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