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最好用玻璃酒杯,酒液的颜色更直观显眼。”
李裕打算送贾诩一套酒器,高脚杯、醒酒器什么的全都拿过去,顺便提醒他一下,倒酒的时候用白毛巾包着酒瓶。
要是再给贾诩弄一套燕尾服,上衣口袋里插一支玫瑰,这样的造型配上毒士的名头……
啧,想想就优雅。
心里调侃完贾诩,李裕展开宣纸,开始欣赏这幅来自三国世界的《临江仙》。
客厅里挂着的《临江仙》是用隶书写的,这应该是汉朝比较流行的字体,但贾诩却没有用隶书,而是用的飞白体。
这是大儒蔡邕创造出来的字体,一经面世,就受到了很多文人的追捧。
可以说,在王羲之出道前,蔡邕一直都把持着书法第一人的名头,哪怕王羲之出道后,蔡邕依然是书法领域地位最高的那一撮。
李裕不懂书法,但能看出,贾诩这幅字写得很不错。
毕竟是送人嘛,没点实力怎么拿得出手?
至于指点什么的,那都是人家自谦而已,就贾诩这水平,别说李裕了,哪怕换成书法协会那帮人也不够格。
李裕看完,重新把宣纸折叠起来,打算明天去书画店装裱一下。
这幅字用的宣纸张来自现代,按周若桐的说法是没法当成文物的,但这样更好,省得挂出来被人惦记。
“贤弟觉得这字如何?”
吕布打开冰箱,从冷藏室寻摸出一个卤猪蹄,也不嫌凉,就这么啃了起来。
李裕说道:
“我连毛笔字都不会写,哪有资格评价文和先生啊……”
等等,贾诩应该知道现代社会不用毛笔了,给他手机里下载的中华通史里应该有介绍,他怎么还故意求点评呢?
贾诩不是个喜好名声的人,甚至还非常忌讳,只要领导不点名问计,就把自己当成空气,完全没有任何存在感。
这样的人,居然写了幅字求点评……
李裕挠挠头,总觉得贾诩的行为另有深意。
他关上餐厅的灯,拿着手中的宣纸来到客厅,刚要上楼,突然瞥见客厅里挂着的《临江仙》,脑子里突然闪出一个念头。
贾诩送字,难不成是想换耿立山这一幅吧?
李裕认真想了想,觉得还真有可能,虽然吕布拍了张照片带回去,但看照片哪有直接看文字来的过瘾啊。
这些文化人,弯弯绕可真多。
他拉来一张椅子,踩在上面,把墙上挂着的《临江仙》摘下来,卷好,塞进一個长条形的羽毛球筒里:
“老哥,等会儿走的时候把这幅字给文和先生带过去吧。”
吕布正撕拽着猪蹄上的筋:
“贤弟为何突然送字?”
“文和先生送我墨宝,我也得投桃报李,回报人家。”
吕布啃完猪蹄,用前台的湿巾擦擦手,重新掏出了手机:
“贤弟,这是为兄最近新拍的视频,你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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