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子话音刚落,两个人中胖胖的一个小子便激动的率先开口了,“嘿,你好,世子哥哥,你肯定比我大,我还差一星期才过17岁生日呢。因为跳过级,所以年纪比较小。哦,对了,我叫叶敬桦,东山泉城人。还有,你是我的偶像啊世子哥哥,不但学习好,还会泡妞的!唐森大哥说了,你刚到学校就把到了个美院的大美女!我太崇拜你了!”
一番话直接让王世子愣在了当场,这话太还真没听明白,话说这个竟然比他还小几天的小胖子到底是崇拜他学习好呢?还是崇拜他会泡妞呢?更重要的是他可不认为自己这是在泡妞,他是认真的奔着跟颜晓夕厮守一辈子去的。
或许现在说这种话有些不可思议,在现代人看来没有轰轰动动的谈过几场恋爱就想着结婚了,这绝对是脑壳有问题,但这却绝对是此时王世子最真实的想法。
根据他所受到的教育,文明发展的层次越高,身处其中的智慧生命便越不需要靠繁衍行为来获取愉悦快感,因为对高智商的智慧生命体而言,情感、思想的水**融,以及文明的进步带来的愉悦感要远比**摩擦跟体液交换这种原始方式带来的愉悦感强烈的多。
所以配偶这种东西需精而不需多。
简单来说一个看对了眼缘,又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女孩儿对王世子的吸引力远远大于十个世界小姐带给他的吸引力。如果没有意外情况发生,王世子是当真已经把颜晓夕当成了这辈子的伴侣。
当然,作为一个理智到极点家伙,王世子在动情过后,更会将任何可能损坏到他跟颜晓夕关系的意外情况发生率降到最低。
所以王世子很不喜欢这个小胖子对“泡”这个字的使用方式,在瞪了唐森一眼后,他便一本正经的再次向这个自称叶敬桦的小胖子严肃解释道:“叶敬桦同学,我不会泡妞,也不会把美女,我只是在用真诚之心去打动一个,我希望能和她共度一生的女人。”
王世子果然不愧于唐森封给他的冷场王之称号,这无比认真的话音刚落,直接把整个寝室全部震住了。
唐森张大了嘴巴,小胖眼睛睁得溜圆,而那个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的家伙,则直接愣在那里,眼睛飞速的眨动着,愣是憋着没有吭声。
“我说世子啊,你没发烧吧?咱们这美好的大学生活还没正式开始呢,你就已经想到数年后的婚姻生活了?至于么?一个第一次见的女人而已,你就要共度一生了?那你以后看到其他让你心动的美女怎么办?”唐森好不容易才反应过来,怪叫道。
而同一时间可爱的小胖子也发出了感慨:“哇喔,不愧是我崇拜的偶像,这才跟美女第一天认识,就提前把她一辈子都预定了,果然是吾辈楷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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