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乌丸莲耶惊喜道,“真的是您!”
他匆匆挤开第一位倒霉蛋先生,踮着脚趴在高高的柜台上面,眼都不眨地看着克恩。
克恩勉强维持住笑意,没有格外没情商地当场诧异出声‘你怎么还在伦敦?!’,他上下打量乌丸莲耶的装扮。
很好,装扮很贴身,一看就是骗过了那位天使投资人罗斯柴尔德夫人,得到了精心的照顾。
但是,和这种衣着打扮得体的精致感相对比的,是乌丸莲耶本人的状态。
他有些风尘仆仆的,脸还泛着红,不是害羞的红,而是被冷风吹久了的不正常红晕。
额前的碎发也有些潮湿,看起来不久前沾过水、又或者是被汗打湿了,显得有些狼狈。
那套非常得体的小礼服上也有灰尘,刚刚他扑进来的时候,克恩瞥到他的膝盖处和手肘部分都灰了一块,应该是跌倒过。
“叔叔,麻烦您拿药。”克恩先侧首对看过来的药店老板道,然后回头看向乌丸莲耶,“小温亚德先生。”
他露出笑意,用轻松的语气调侃,“好久不见,你又是这么狼狈。”
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一块手帕递过去,他又温和询问道:“发生了什么事,让你如此行色匆匆?”
乌丸莲耶:“……”
他伸手接过那只手帕,心里有个气球在冲涨着鼓起、又在克恩漫不经心的微笑中泄下去,“我、我看到你了。”
“你看到我了?”克恩温和着鼓励这个孩子说话,他再次打量这个孩子,感叹了一句,不愧是霓灯的孩子,也不愧是霓灯上层阶级家庭的孩子。
这个孩子太符合霓灯的刻板印象了,指恐怖片里的那种脸色青白、一脸阴郁地躲在床底,等主人公颤颤巍巍地低头看向床底,就阴郁着脸给一个探头杀的那种鬼童。
他的脸上还残留着那种不正常的红晕,眼睛也亮着某种幽光,如果是正常孩子,在脸颊红彤彤、眼睛亮晶晶的情况下,一定会非常可爱。
但乌丸莲耶本来的脸色是那种病态一样的白色,白到隐隐泛青黑,所以哪怕脸颊红彤彤、眼睛亮晶晶的,他也只是更像恐怖片里有执念的鬼童,而不是一个活着的、可爱的孩子。
还是那种‘一直被困在死去时所在的那所房子里、无法离去,也无法见到自己执念的人,于是抓狂发疯过,又在漫长的时间里冷静下来,成了理智疯子’的那种鬼童。
而现在,乌丸莲耶亮晶晶的眼睛,就像是‘逼迫主角一行人把执念之人带到自己眼前’的鬼童,因为见到了执念之人,所以眼睛才会那么亮,目光才会那么目不转睛。
在这种目光下,克恩先自我反思了一下:难道,他是那个‘把无辜孩子害死,让对方成为可怖鬼怪’的作死炮灰?
在恐怖片电影里的定位就是拉仇恨工具,在主角一行人面临必死困境时突然出现,让鬼童立刻毫不犹豫地放弃杀死主角一行人,转而向他冲来,丧失理智发狂地想要复仇的那种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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