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片,我发现他了。”酒德麻衣趴在远处的山头,用战术望远镜望前方,耳边戴着耳麦,漆黑的长发在脑后扎成马尾,黑色紧身衣勾勒出精炼的曲线。
她的旁边放着一个银色的金属盒子,顶盖上一支小天线以每秒一下的频率闪着小红灯,这是信号屏蔽器,能发出反频率的声波中和掉雷达的声纳。
“他穿着黑色大衣,在四处乱跑。”酒德麻衣在耳麦里说话:“我要引爆炸弹了,立刻突进。”
“他看起来什么样子,很冷酷吗?”一个慵懒的女声响起。
“不,头发沾着水,乱七八糟的,像是一只落汤鸡。”酒德麻衣仔细观察,“这真的是龙王诺顿吗?不是我怀疑老板的判断,但是他看起来和纽约贫民区躺在地上睡觉的流浪汉没有一点区别。”
“不死鸟。”
“什么?”
“每隔五百年左右,不死鸟便会采集各种有香味的树枝或草叶,并将之叠起来后引火**,最后留下来的灰烬中会出现重生的幼鸟。”
“我当然知道,老板提到过这个词,菲尼克斯,世界各地都有类似不死鸟神话,欧洲的菲尼克斯、俄罗斯的火鸟、埃及的太阳鸟、美洲的叶尔和阿拉伯的安卡,所有这些鸟都有死而复生的特点,在烈焰中焚尽,然后再获得新生,所以你想说什么?”
“有说法是死去的不死鸟的骨头里会生出一只小蠕虫,这只虫最终成长为新的不死鸟。”
“所以他就是那只虫?”
“也许他快要长出羽毛了,长腿。”
...
老唐走出宿舍,漫无目的地到处乱跑。
他只是不想一个人待着,不想待在空旷无人的房间,也许刚才该和芬格尔一起出门的,他的头发还没吹,就这么跑出来属实是有些邋遢。
枫树林的红色鹅卵石小路上有零零散散的人群,抱着课本,穿深绿色的校服,太阳洒下红色霞光,从泛黄的树叶缝隙中漫下来。
快傍晚了,路明非说不定已经到学院,他们马上就要开车出去,在山路上放音乐然后唱歌,去意大利餐厅吃意大利面。
老唐头疼欲裂,他忽然有一股莫名的怒火,有人闯入了他的领域,蔑视他的权威。
可他哪里有什么权威?他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一个孤儿,不知道谁是亲生父母,养父母把他当做泄愤的玩具,所以他早早就辍学离开那个烂地方一个人生活。
他是下水道里的老鼠,是厨房泔水桶里的蟑螂,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人同情他。
他抱住脑袋,蹲伏下去,一个声音告诉他,他要去把侵入者杀死,把岩浆灌注进这些下贱人的嘴里,那声音好冷漠,让他觉得好陌生。
他好害怕,那不是他。
他只是个活了20年的流浪汉!
只是个找不到容身之所的可怜人...罢了...
仿佛有一把尖锐的刀刺穿了他的头盖骨,两边的太阳穴有铁锥钉进来,那些玩意在他的脑浆里肆意搅动,钝刀子在慢慢割他的皮肉,好痛,真的好痛,一阵一阵的抽搐让他的视线模糊。
“杀死他们!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暴怒的君主在下命令。
“我不要!我不要!”老唐发疯似的大喊。
他从没杀过人,连只鸡他都不会杀。
叮铃铃铃...
手机响了,他强忍着疼痛用手指按下了接通的电话。
“你在哪儿!我怎么没在宿舍里看到你!”是路明非的声音。
他眼前浮现起那个傻小子模糊的脸,樱花饼很甜,吃一个还好,但吃多了就甜得有些发腻,必须喝水才咽得下去。
“老唐!你在哪儿!你没事吧!我马上来找你!”路明非焦急的声音传来。
夹杂着枪声和摩托声,闯入者无视他驾驶过去。
他运气不错,这些恐怖分子似乎不是冲着他来的。
头疼的感觉稍微减少了些,那个陌生的声音渐渐远去。
“我没事...我在大门这里...”老唐拍着胸口,大口喘气,瘫坐在地上望向天空。
一切都被浓烟淹没,但他却丝毫不觉得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