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力出奇的好,虽然用的是原主的身子,但因为有脖子上玉珠内灵力的辅助,只需一点点便可以让普通人的身体得到净化,尤其是脑袋,在排除掉疲惫,杂念,混沌之后,就会发现普通人和天才之间的差别,就只有这些。
当二十四小时结束的时候,金姝在词典上做了个记号。
她背的很快,基本上过目不忘,但这一晚还只是背了薄薄的一叠,剩下的还有很多。
时间还有很多,她不着急,这个身体可不像小护士那么耐磨,感受到疲惫之后的金姝立马上床睡觉。
第二天一早,金姝醒来的时候一家人已经摸黑出去干活了。
金姝出门就看到放在桌子上的一碗稀饭和一个鸡蛋。
她也没客气,吃完喝完提上一大包的料子,直接到了村口,小王已经早早等在那了。
她今天穿着一身白色长衬衫,黑色尼龙裤,衣领上缝着一圈花边,像是一朵朵绽开的花,让本来相貌平平的小王瞬间亮眼了不少。
还有袖子上,同样是一圈花边,正好可以挡住半截手掌,显得她的胳膊又长又细的,十分匀称好看。
看到金姝手里提着的大袋子,小王惊叹了一声。
“哇这么多?!你做了多久啊!”
“一点点攒的。”
“你太厉害了!我还以为城里姑娘根本就不会这些呢,没想到你比我妈还厉害!”
一路上,小王叽叽喳喳的在金姝耳边念,从小时候喜欢过的少年到现在村子里十几个待嫁的姑娘,就没有她聊不到的东西。
金姝倒也感兴趣,虽然她不怎么说话,但眼神里的认真已经足够捧场了,这让小王大为感动。
短短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小王单方面宣布,和金姝成为异父异母的亲姐妹。
“之前我和金茵玩的时候,她都只许自己说,不许我说,每次我都得听她说完,等我想说话的时候她又让我少说两句。
你比她好,你比她真诚。”
“背地里不要讨论别人的是非,我们到了,趁早找个摊位。”
小王一点也不把金姝的话放在心上,在她看来金姝长得白白软软的,说话的语气也轻轻慢慢的,温柔极了,一点也不像是在教训她。
等她们到的时候市场已经有很多人了。
想找个空位置根本不容易,最后还是小王,趁着人家卖汤饭的阿姨卖完回去了,眼疾手快直接冲过去,这才找了个位置。
金姝把袋子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然后一个个铺好摆好。
东西还没摆完呢,就有一个十几岁的姑娘好奇的走过来。
“你这是什么啊?”
不等金姝开口,小王直接凑到她面前。
“看到没?衣领衣袖上的花边。”
小姑娘一看,眼睛瞬间亮了,忍不住蹲下来拿起一条仔细的看。
“我戴着我会好看吗?”
“你长得白净,头发又黑,配上这个肯定特别好看!”
“这个一条多少钱?”
这句话问的就有点小心翼翼了,年轻姑娘手里没几个钱,但凡贵一点的东西她都买不起。
这种新奇好看的样式,说不定就很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