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抱病理书, 右手拎包裹,陈学功用脚踢开了门,一阵混杂着鸡蛋香的面条味扑鼻而来。
何新阳这小子,又偷摸在宿舍开小灶!
陈学功前脚进门, 何新阳赶忙把门关严实了, 生怕给宿管闻到了味道上来没收他的柴油炉, 瞧见陈学功又拎了包裹,忙道, “快点拆开看看, 是不是肉,要是肉正好切点扔锅里下面条吃!”
“吃吃吃, 吃不死你!”
笃定这回不是肉,陈学功拆了包裹。
何新阳端着碗筷伸个脑袋过来看,“羊绒衫!还是洋红色!谁穿的?”
说话间,何新阳放了碗筷,把陈学功手里的羊绒衫抢过来抖开看看, 颜色很艳, 开衫的样式, 整整齐齐缝了一排小黑扣,颜色是女性化了些,可这尺寸,分明就是织给男人穿的!
何新阳瞪大了眼,难以置信道,“老陈, 谁这么有才华,给你织了件洋红色的羊毛衫?!”
陈学功看到第一眼时就黑了脸,眼下见何新阳脸上露出一副‘你居然好这口’的表情,脸更黑了,一把将何新阳手里的羊毛衫抢回来,扔在床上,撕开包裹里的信封,歪歪扭扭的字迹映入眼帘。
“苗苗哥,羊毛衫我跟别人学的,头一次织,针角不平整,你别嫌弃,下回再想找人织毛衣,这种精细活让大舅妈干最好,她最擅长...不过苗苗哥,你还是适合灰色黑色,藏青色也行,洋红色...你再考虑考虑吧...”
陈学功给气乐了,还考虑考虑,都织好邮寄给他了,他还考虑什么!
何新阳出去刷碗筷了,宿舍里就他一人,陈学功重新拿起羊毛衫看了看,脱掉大衣试穿了下,很合身,针角确实不平整,不过看在臭小孩头一回跟人学,还是亲手织的,穿就穿吧,颜色艳点习惯了就行。
眼看泽阳市一天比一天冷,秀春近来也不去打猎了,有时间就赶紧织羊毛裤,等织好洗了晾干,赶紧让钱寡妇换上,让她穿穿看合不合适。
钱寡妇叹了口气,眼角有点湿润,按秀春的意思穿上了全新的羊毛裤,贴身又软和,可比光腿穿棉裤快活多了!
“奶,咱家野兔皮还有不少,我看干脆缝一床垫褥,铺在炕上,咱们睡上去也能舒服点,剩下的就做几副手套还有护膝。“
钱寡妇笑呵呵的点头,“好是好,就是我眼睛不好使,要不然这些活我做指定没问题...”
秀春忙道,“这个我来想办法!”
这么多张兔皮,秀春可不敢让周边邻居做,连郑二婶也不行,她指定会问东问西,想来想去,秀春赶着周末,把兔皮全背到了市区,之前常去黑市卖野味,秀春已经把大街小巷转了个遍,她记得自己曾在一条胡同里看到过裁缝店,打听摸索了一番,总算找到了裁缝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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