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麦克亚当的信是在十天后到的,里面写满了对陈娇的爱意和思念,末了还抄了一首十四行的爱情诗。
老实说这还是陈娇几辈子以来第一次收到情书,心里挺美滋滋的,思考了一天,陈娇给乔治·麦克亚当写了一封回信,内容同样是酸不溜就的话。除了写给他的,还顺便也给爱丽丝写了一封信,反正邮费都一样。
在前面的一个任务世界里,陈娇和世界上最帅的帅哥荣仔谈了一场恋爱,最后两人虽然结合在一起幸福生活了一辈子,但陈娇还是觉得她对她是亲情多余爱情。
她还是没有体验过为爱疯狂的事情。
陈娇也觉得以自己的性子,这一生恐怕都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来,日久生情似乎更合适陈娇一些。
恰好,以原主的颜值而言,想要找一个相亲相爱婚后不会相敬如宾没话可说的丈夫,而非一个储藏室,日久生情才是最佳选择,最好就是从小的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没有,但闺蜜的哥哥却有一枚。
陈娇心里有一种感觉,如果不出意料的话,八成她是会嫁给乔治·麦克亚当的。从各方面条件将乔治·麦克亚当是最合适的人,唯一可虑的就是人品问题。
原主不恨简和伊丽莎白,所以陈娇也没有兴趣去拆散官配,她没兴趣撞上一座傲娇冰山,也没兴趣去和宾利小姐玩宅斗。
虽然少女时代陈娇被达西先生和宾利先生迷得不要不要的,可真说要过日子,这就要考虑各方面的问题了。而这两位仔细想想要过日子还真有N多问题,一个高傲爱多想爱管闲事,另外一个没主见耳根子软,某些时候这些都是能致命的弱点。
不过这世界上完美的人和事情压根就没有,有个差不多就行了。
不用做家务,待在家里的时间很闲,除了偶尔参加舞会外,陈娇在家的主要事情就是给绮丽儿和乔纳森开蒙,顺便手工制作一些化妆品,十六岁了,又开始谈恋爱了,也该梳妆打扮起来了。
如果在这个时代做女商人,陈娇肯定会选择化妆品作为商品,因为这个时代整个西方的化妆品尤其是粉饼,都是铅粉或者是含有铅汞添加物的化妆品,偏偏这个时代又“好白”喜欢把脸摸得很白。
这样的化妆品,陈娇宁愿不化妆也不会用。
要是她天生丽质,陈娇可能会选择不化妆,可惜原主的皮囊并不好看,必须要弄点外招。
既然如此,又有不少空闲时间,陈娇当然选择自己DIY了。
在清朝和红楼世界的时候陈娇就搜刮了这些配方和制作办法流程,后来在影后世界又搜刮了一遍,唯一让陈娇有点苦恼的就是很多原材料英国没有,她必须要从千千万万种配方里挑选出符合现实的配方来。
没有米粉,可以用面粉嘛,她可不会像这个时代的女人那样,化了妆却从不洗脸,而是一层一层的往脸上涂铅粉,导致最后皮肤早就已经发黑了,出现头发牙齿脱落等中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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