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爱好和特长的选择往往与他们的性格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才圈分了各样的群体。他们或许愿意尝试接触对方的圈子,可都是出于礼貌却违背了本性。至少我是如此的,我这不愿与人打交道的性格严重到只要不是感兴趣的话题;没两句就会觉得不耐烦。致使我在大多场合都是孤言寡语的,再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死板脸;其实这只是我面无表情的常态。在这样的状态下出现情绪变化时,就会喜欢上一些不需要通过大量的诉说来表达的方法。赋诗写作这样清闲的事,我就喜欢的很。诗句中的单单每个字都可作一个词或者一句话,连在一起更是一副绘景画,或是一种抽象的讥讽或深理;我对于一个字能当几个字来用的领域一接触就来了兴趣。有时会因为眼前闪过的场景灵感一现;有时又会被小人得志的言行激出了灵感;迎着这情绪赋诗几首。至于写作则是我不愿动嘴偷懒的方法,在一些往事中加一些奇妙的比喻和修饰来描写一些悟出的道理。而自我记事以来,能将内心的情感抒发得最全面的无疑是音乐了,每一首音乐都通过改变音符顺序串联的旋律来表达不同的感情。即可以声情并茂的去演唱,又可以寄托情感于一把乐器上予以传达。虽说我没有绝对音感的天赋,可打小受了我哥的影响;通过模仿CD中明星唱歌的腔调和悲伤的神态,却无意间用到了各种腔体共鸣;其实那些歌真正在表达什么,我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是不得而知的。说起我和音乐过往至今可圈可点的故事,更像是一场时而颠簸时而温暖的旅途;总叫人难以忘怀。
在母亲的回忆里,我从四岁起就开始拿着话筒哇哇乱唱了。其实当时我并不是喜欢音乐,只是热衷于盲目跟从兄长所为。我哥是打小就热爱唱歌的,那个年代在我们村里能拥有Mp3已是许多孩子梦寐以求的事情,更别说买个DVD和音箱私人娱乐了;并不是因为其他家庭负担不起,只是觉得这样一笔消费没必要。不过也多亏母亲多年的雄厚积蓄;总能满足我哥在生活中的大多需求,单数唱坏的麦克风抡在一起得有半麻袋。那几年村子里并不发达,想要买到最新的流行音乐专辑,还得到县城才买得到。而我哥带回来的第一张专辑的名字,这么多年我究竟是记不得了;只知道是当时爆红歌手阿杜老师的唱片。他用那极具特殊富有颗粒感的嗓音,很快就赢得了一大片的共鸣。我哥更是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唱上一遍,看着兄长唱的如此尽兴;我自然是要学着照做的,只要学着他不管做什么事都十分有趣。兄长拿着话筒唱,我就学着样子拿起父亲的水杯哼唧。虽然看不懂歌词,可我哼出的每一个音,在到音与音之间转换的处理都出奇的准确。虽说我年龄不大,可却能听出这样歌词外演唱时的细节;他们总是会在歌的开头几句唱的很小声甚至快要哭泣的感觉,又会在某个字忽然加大音量;再到下一个阶段忽然一改情绪强烈的去演唱。我虽不明其意,可照猫画虎还是会的;只要模样和感觉对了就行。至于歌词,在我哥上学的时间,就是给我专门的练习时间;唱的次数多了,哪怕唱的完全不是一个意思;至少发音是跟上了。就说阿杜老师《离别》这首歌里副歌的一句“就走破这双鞋,我陪你走一夜。”到我嘴里却变成了“我走过这场雪,我陪你走一夜。”这样牛头不对马嘴的歌词。有了一首歌的学习经验,剩下开的几首歌就易学很多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便能间接熟悉的掌握每一首歌的唱法和发音,也为我后续学唱歌的道路做了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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