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洪军脸上一时肃穆起来,想了半天才说道:“这个事情不好办啊,吴团结是县里的有影响的人物,如果没有主要领导的点头,是不好查处他的。”
郑刚说道:“只要有证据,我相信吴书记会查处他的,关键看有没有证据。”
郑洪军脸上一动,想了想道:“容我考虑考虑再说。”
郑洪军一时没有答应这个事情,查处吴团结可不是一个小事情,不是他一个副检察长所能决定的了的,如果不是郑刚的事,他根本不可能去考虑这方面的事,但是现在郑刚提出吴统海会下令查吴团结,关键是有证据,那么为了郑刚的仕途,他可以考虑一下。
检察院也接到过有关吴团结的举报,但是举报的价值都不大,没有什么可查性,虽然感到举报的事实可能是真的,但是找不到当事人也是没有用。
郑洪军回去以后,正好想到检察院当前正在调查一个镇的财政所长,案子还没有审结,原来的时候也没有想着往吴团结那里想,所以就没有去多考虑,但是现在他一想到吴团结的事,他的心里灵机一动,心想财政所长与财政局一定是有着关系的,这个财政所长会不会向吴团结行贿?
郑洪军如此一想,便是有了思路,考虑成熟以后,就亲自去提审这名财政所长,除了调查这名财政所长本身的贪污问题之外,还审问他有没有给其他人行过贿。
这样一工作,果然就有了效果,经过反贪人员的努力,不但查出这名财政所长向吴团结行贿过两万块钱的事情,而且还查到了他向财政局的办公室主任行贿过一万块钱。
不过这两万块钱并不是一年行贿的钱,而是每一年的几个节假日,这名财政所长向吴团结专门打点的钱,每一次三千,共七次,有一次送了两千,总共是两万。而那名财政局的办公室主任,则是分了四次,也是为了处理好关系送的钱。
一拿到了这份证据,郑洪军想了一想,觉得这个事情并不一定能扳倒吴团结,因为这个钱是这名财政所长为了搞好与吴团结的工作关系而送的,严格起来也是受贿,但是如果有人为吴团结辩护,便有可能将其说成是一种工作上的交往,顶多是一种违纪,而不违法,吴团结把钱退出来就行了。
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会让吴团结在杨宗伟这个事情上知难而退,影响到县委对杨宗伟的任用,因此,把这个事情捅到县纪委和吴统海那里,应当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郑洪军向检察长请示之后,将这个情况反映了县纪委,并且也向吴统海报告了一份,郑刚看到这份报告之后便是去找吴统海。
吴统海接到这份报告,看到反映的问题,心里想了一想,便签批给县纪委进行查处,如果属实,要严肃追责。
县纪委书记冯家良先是看到了这份报告,然后接着又收到了吴统海的批示。看到吴统海的批示,冯家良一时不知该如何处理。
吴统海并没有要求他对吴团结采取什么两规的措施,只是让他调查核实,如果事实清楚了,再说予以查处,这便是有一些弹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