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中来是个贪官,妥妥的贪官,他从当上官那天起,就没想着为人民服务,而是想着为自己服务,想着当更大的官,捞更多的钱。
要问他为什么一直没暴露?主要还是他做工作还可以,如果贪官没能力,也做不成贪官,只要一个人有能力,还是能够脱颖而出的。
胡中来与马如龙的合作二十多年了,一个为官,一个为商,相互扶持,如果脑袋不好使,怎么能想出这个主意?
马如龙和胡中来二人的脑瓜子绝对够用,当然也绝对够贪,如果放在花国,或许这就是最佳拍挡。
马如龙相当于幕后金主,支持胡中来从政,胡中来从了政,再支持马如龙的企业发展,等胡中来不当议员或者市长了,再回到马如龙的企业任职,一年给胡中来几千万,谁敢说胡中来**了?
花国的法律可不敢规定这就是**,政商旋转门是合法的,人家可没规定,当官的必须要为老百姓服务,而是认为当官的有自己的利益,我不当议员或者市长了,凭什么不让我到企业赚钱?
但在华夏就不行,退休后跑到企业兼职赚外快,是不允许的,别说是一年拿几千万了,就是拿一分钱也属于违规。
身为领导干部,都退休了,跑到企业去,人家企业为什么要聘你?还不是觉得你是退休领导,在官场上有人脉,有利用价值才聘请你?
如果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只会对官场的不良风气推波助澜,破坏政治生态,是一种隐形**!
还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退休领导没退休前,帮助了某个企业,某个企业需要报答他,便以聘请的名义支付他巨额工资,那这就是一种受贿行为,不过是进行了掩盖,如果允许这样,那别人就会有样学样,**就不用查了。
**是一个容忍度问题,比如有的人有洁癖,见不得一点脏的东西,但有人却是邋遢至极,脏一点根本不在乎,所以就不叫**。
有人说的很好,大麻合法化了,就不存在抽大麻犯法的事,**合法化了,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允许官员投资企业,他还需要收别人的钱吗?企业赚的钱就足够用的了。
花国的议员和市长要么是自己有钱,要么就是幕后金主有钱,他还需要直接收别人的钱吗?
如果是自己有钱,从政完全就是为了满足当官的**,对钱可能就不太感兴趣了。
如果是幕后金主有钱,那他卸任后,就可以获得金主给的钱,反正是不会亏的,因而他也没有必要去直接收别人的钱。
总之,只要允许政商旋转门存在,把原来的**给换个花样,那就不存在**了。
华夏人笨,一直不知道这么搞,现在又不允许这么搞,政商旋转门就是一种新型**,所以不允许。
如果允许政商旋转门存在,所谓的受贿行为就成了一种企业支付给官员的报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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