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之苦着脸看郑老板,做手术虽然是工作,可对于刘旭之来讲,却不仅仅是工作而是维系生活的手段。
住在帝都,养家糊口,哪一个不要钱。
养病?不存在的。
一天不干活就一天没收入。
对于刘旭之来讲,最好的良药就是每天做完手术,林娇娇拿出来的一沓一沓现金。
天底下没有比现金的味道更好闻的东西了。
现在不让自己做手术……郑老板……瞬间,刘旭之觉得自己心梗又要发作。
胸骨下心脏一阵阵的绞痛,刘旭之的脸色刷的一下子白了起来。
“郑老板,老柳没什么事儿吧。”林娇娇仔细看了几眼刘旭之的手指,连个口都没有,就是红肿、再加上刘旭之有低热。
应该是感冒,郑老板想来是有些小题大做了,林娇娇心里想到。
“看着不像是食肉菌感染。”苏云拎起刘旭之的右手,对着操作间的灯光看,像是在看软妹币中间的水印。
见苏云一副不正经的模样,郑仁也哭笑不得。
“症状能对上一点,小心点好,这可是会死人的毛病。”郑仁很慎重的说到。
死人……这句话把刘旭之吓了一跳。
“老板没吓唬你,看着不像,我估计他是太紧张了。”苏云道,“食肉菌并不是单一细菌,而是指由不同细菌引发的坏死性筋膜炎,是对于链球菌或者能造成肌肉组织损坏的菌类总称。”
“嗯,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链球菌,都是食肉菌的一种。”郑仁道,“因这些病菌感染皮下的筋膜引起发炎,临床病程快速而严重,死亡率高,所以才被人统称为食肉菌。”
上一个患者被送下去,下一个患者上来,郑仁站起身,“我去做手术,苏云你给老刘讲一讲食肉菌。”
说完,他很认真的看着刘旭之,沉声说道:“不能大意,这是会要命的。”
“喏,老板多谨慎,看着是不是让人心里觉得很厌恶?”苏云笑呵呵的问到。
刘旭之动了动嘴,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苏云的话。
“老刘,咱现在不是在蓬溪乡,有什么问题还是要治的。身体才是做手术的本钱,你身体垮了,人没了,你老婆孩子就得卷铺盖卷再回老家。”
苏云描述了一副画面,刘旭之耳边响起寒冬腊月老家凛冽的西北风呼啸的声音。风卷起皑皑白雪,拍打在自己脸上,心中冰寒。
“云哥儿,不就是金黄色葡萄球菌么,在医院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吧。”林娇娇问到。
她看着郑老板进去摆体位,随后去穿铅衣、刷手,心里有些纠结。
要是每天郑老板都能来这面做手术,那该有多好。如果是那样的话,刘旭之病了似乎也是一件好事。
可郑老板说了,做完眼前的病人,歇一歇,先别收患者了。虽然对短期的盈利有影响,但换个角度来想,似乎也算是饥饿营销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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