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楼还傲娇的走起了八字步,一副我很厉害的样子吧。
晚上吃的是一个鸡翅膀,结果没看到他们怎么吃肉,反而是奔着骨髓去了。
看的家里的几只大狗,都默默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林家的人倒是挺喜欢吃鸡肉,因为有了中午的经验,一到四十五分钟就开始开锅吃鸡肉。
似乎时间刚刚好一样。
通过这两次家人的实验,四十五分钟恰恰是正常老母鸡被煮熟一半的时间。
也就是说新品种不光个头长大了,而且肉质鲜美程度,都提升了一半不止,关键是煮熟的时间减少了一半。
对于嫌麻烦事的家庭主妇来说简直太美妙了。
看着自己手里一枚金币都没有了,原本想拿去家里让父母尝尝的希望,直接落空了。
可这又涉及到解释的问题。
真是愁人,应该找个什么办法解释呢。
这几天,傻蛋的家里光吃鸡肉了,这么一大只鸡,足足吃了三天。
鸡身上的内脏,更是大的吓人。
鸡肝快有成熟猪肝的一半大了,煮熟之后,直接切片放上来,居然没人敢动筷子。
“怎么没人吃呀?”傻蛋疑惑道。
“鸡肉倒可以吃吃,毕竟香嘛,可这鸡肝是不是个头太大了,谁也弄不准味道怎么样,要不你尝尝?”
明月直接把筷子递给傻蛋让他来试试,当这个小白鼠。
“我?”
结果所有人都点头。
傻蛋只能无奈的摇摇头,感觉养了一群白眼狼,关键时候是真卖厨子呀!
尝尝就尝尝,本身他就喜欢吃猪肝,尤其是煮熟之后凉拌,特有感觉。
傻蛋夹了一口,放进嘴里嚼了嚼。
一群人的眼睛都盯在他的嘴巴上,然后再看一下他的脸色,想分辨一下这是好吃还是不好吃。
可惜,傻蛋一直保持这个表情,又加了两筷子,明月才看出不对了。
筷子夹的鸡肝一次比一次多,她要是再不知道那岂不是成了孩子一样了。
赶紧举起筷子,还不忘提醒孩子们,抓紧吃,再不吃就没了。
明月放进嘴里一个鸡肝,第一感觉有点苦,但是真的好吃,越苦越好吃。
咬下去不像那种软绵绵的样子,而且还有一点筋道,咬了两口越咬越面,同时香味也飘了出来。
大家听到明月的话,赶紧拿起筷子开始抢了起来。
傻蛋就夹了这三次,其他的都被其他人消灭了。
好歹还有一个鸡心,这次大家没有让傻蛋试吃,本着内脏都飘出香味来了,其他的内脏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一吃之后,果然都是那么有嚼劲那么好吃。
这下子,当初傻蛋扔的那些鸡肠子也被捡了回来,好在这个天气够冷,一点也没有坏。
本以为鸡肠子会很脏,拿过来一看,一点食物残渣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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