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晓荷,都市的虫子,轻易不肯出城。从城内看城楼,他感到安全;反之,从城外看它,他便微微有些惧意,生怕那巨大的城门把他关在外边。他的土色是黑的,一看见城外的黄土,他便茫然若失。他的空气是暖的,臭的,带着香粉或油条味儿的;城外的清凉使他的感官与肺部都觉得难过,倦怠。他是温室里的花,见不得真的阳光与雨露。
今天,他居然出了平则门。他听说,在城内冻死的饿死的,都被巡警用卡车拉到城外,象倾倒垃圾似的扔在城外。他希望能在城外找到桐芳的尸身。即使不幸她真的被野狗咬烂,他能得到她的一块骨头或一些头发也是好的。这可真的难为他;他须出城,而且须向有死尸的地方走去!
一看见城门,他的身上就出了汗,冷汗。他怕离开热闹的街道,而走入空旷无人的地方。他放慢了脚步,迟疑了一下。不,他不能就这么打了转身。他须坚决!他低声的叫着桐芳:“桐芳!桐芳!保护我呀!我是冒着险来找你呀!“
走进城门洞,他差不多不敢睁开眼。他是惯于在戏园子电影院里与那些穿着绸缎衣服,脸上擦着香粉的人们挤来挤去的。这里,洋车,粪车,土车,骡车,大车,和各色的破破烂烂的人,背着筐的,挑着担子的,提着一挂猪大肠的,都挤在一处,谁都想快走,而谁也走不快。他简直不敢睁开眼看,而且捂上了鼻子。
好象挤了一年半载似的,他才出了城门。出了城,按说他应当痛快一些;他可是更害怕了。他好象是住惯了笼子的鸟儿,一旦看见空旷,反倒不知如何是好了。极勉强的,他往前走。走出关厢,看一看护城河,看一看城墙,他象走迷了的一个小儿,不敢再向任何方向迈步。立了好久,他决定不了是前进还是后退。他几乎忘了桐芳,而觉得有一些声音在呼唤他:“回来吧!回到城中来吧!“城中,只有城中,才是他的家,他的一切。他应当象一块果皮或一些鸡肠,腐烂在那大垃圾堆——都市——上。他是都市文化的一个蛔虫,只能在那热的,臭的,肠胃里找营养与生活。他禁不得一点风,一点冷;空旷静寂便是他的坟墓。
他应当回去,尽管桐芳是他心爱的人,他也不便为她而使自己在这可怕的地方受罪。再说,他已经冒险出了城,心到神知,桐芳若有灵,一定会明白他,感谢他,原谅他!
他也想到,即使找到桐芳的一块骨头或一些头发,又怎样呢?那不过是与戏剧中的一种痴情,对实际上并无任何用处。他精明,不便作蠢事。再说,最要紧的事恐怕还是他须去作官,作了官他会好好的给桐芳念几台经,给她修个很体面的衣冠冢。作了官,他就可以不再受大赤包的气。作了官,而且,他就可以再娶一个或两个姨太太。不,这未免有点对不起桐芳!不过,人是须随着官运而发展自己的。假若真作了官,到时候必须再娶姨太太呢,恐怕桐芳也不会不原谅他的。想清楚了这些,他心中舒服了好多。算了,回家吧!回到家中,他不应再和太太闹气。为人处世,他告诉自己,必须顾到实际,不可太痴情,太玄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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