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莫,给我找个人。”温朗英给自己首席秘书发去指令。
“找谁?”手机那头的莫秘书睡意朦胧,这时才七点多,正是上班族周末睡懒觉的好日子。可怜莫秘书的懒觉注定要泡汤。
“二十岁左右,大概住应尚广场附近,养一条很聪明的金毛犬,会出来晨练。”温朗英报出自己对穆檀痕的猜测。“等等我给你发张照片过去,我要他的详细资料,尽快!”
温朗英在武海市看到穆檀痕为孤身一人,而在应尚广场,穆檀痕是带着一只狗出来,身上的运动装一看就是特意出来晨练。一般而言,只有固定长期居住的地方才会养狗,才会到广场锻炼。小住不会养狗,出差住宾馆不会带晨练的运动装。据此推断,温朗英认定穆檀痕就住在应尚广场附近,在武海市出没应该是出差访友。
莫秘书看收到老板发来的照片看了也是眼睛一亮,谢天谢地,总算有被老板看上眼的,有了人选,他以后不用像老鸨一样再到处搜寻选秀了。此时的莫秘书还不知自己已被老板凭空猜测指错了调查方向。
穆檀痕带着小金一路小跑到拐弯处,感觉不到背后紧迫盯人的视线才停下脚步。
“汪汪,主人,这里好可怕,刚才那两个男女眼睛冒金光,看起来很馋,想吃主人!”小金伸着舌头跟主人报告自己的发现。
穆檀痕脸一黑:“小金,人不会吃人,他们不是要吃我。”
“哦!不是想吃吗?”小金歪歪狗头,矫正说法:“不是吃那是想上主人,跟小黑上那些母狗一样。”
“胡说,人跟狗能一样吗?”
“怎么不一样?小黑的狗眼看到母狗就跟他们一个样子耶,是不是啊,主人?”
金毛犬摇着尾巴坚持,明明一样的嘛,为什么主人感觉不到?
穆檀痕脸更黑了,第一次不愿理睬爱犬。
唐玉莹为穆檀痕和小金开门,脸上透露松了口气的神情,低头冲着小金说道:“你们可回来了,茜茜睡醒看不到小金,正在床上哭呢。好小金,快去哄哄茜茜。”
小金在唐玉莹家住了两天,家里人发觉金毛犬相当聪明,能通人性,跟它说话基本能听明白。唐玉莹一家养成了跟小金直接对话的习惯。
穆檀痕用脚碰了碰金毛犬:“小金,去,你的任务来了。”
小金耳朵一耷,看着主人,露出一副可怜样。
金毛犬喜欢小孩,可当这个小孩把它往布娃娃方面打扮就不情愿了。布娃娃模样的老大太囧了。
“去啊!”穆檀痕冷哼一声,刚才把他比成小黑很神气,不给点惩罚是不行的。
“汪汪!”小金眨巴眨巴狗眼,这会尾巴都夹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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