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夫雷沙上校一直都觉得,如果是在维吉亚,他一定是可以凭借勇力获得爵位封地吧?毕竟他可是诺德历史名门奥夫雷沙家族的后裔呢,虽然这个家族早几百年前就已经烟消云散了,他本人这个姓氏的来源也着实有点可疑。
不过,他本人虽然长着一副除了头发和瞳色都特别诺德的超魁梧体格,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联邦人。他当过家乡小镇的警备队长,当过当地领主的家臣护卫,后来又和出生伊莱夏尔普通市民的妻子认识,便参加了联邦军。他以前的主君还算厚道,给了一笔不错的奖金,足够他在首都安下家来。
他没有受过什么名师指导,但天生神力,而且习武的天赋也确实不错,便凭借勇力成为了军官,家庭也很和睦。虽然不算是什么大富大贵,但生活也没什么不满的地方。四十岁成为上校,以非职业组非魔法师的军官来说,绝对是爬得很快的了。要知道,和他同期的人,能成为军官的都不超过一成,还没退役的现在也只是混成了军士长而已。
他也算得上是有情有义,妻子去世后便埋在伊莱夏尔的市民公募,独生女也一直生长在这里。虽然上校一直觉得自己能凭勇力成为真正的诺德贵族,却也没准备真的移民了。而且,是金子总是能发光的,这不,新上任的提督不就很赏识自己吗?女人能到那所只有贵族高官家女儿才能上的白茶花女子学院,靠的不就是他的帮助吗?
等到司令官阁下从涅奥斯菲亚回来,还是应该送一份礼物上去的。不过我这是在表示感谢,觉得没有乘机和司令官拉关系的想法哦!嗯,上次看到的那套奥克兰风格的银餐具就很不错。阁下好像挺喜欢这些东西的。嗯,虽然要花上几个月的工资,但也是划得来的。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是能请司令官他老人家到家里来吃一顿便饭,这样我就彻底算是阁下的“自己人”了诶嘿。
“真有这样机会的话,可以带我一起吗?”他的副手迈斯利•凯米尔中校道:“其实啦,我也很希望和司令官大人处好关系的。我找到了一套炎龙皇朝时期风格时期的,而且还是白星商会出产的。价格倒是比您看中的那套是要贵一些,但我们可以各出一半。就相当于是我们一起送的。”
凯米尔中校是一位三十多岁的青年军官,畜着短须,文质彬彬的表像中却似乎总带着三分洒脱和七八分放荡轻浮。总体来说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美男子,同样也是很一目了然的花花公子类型。
这样出生名门的公子哥按理说是会看不起奥弗雷沙这个“四肢发达的野蛮人”上司的,但意外的是,相处一段时间,他们不但没有闹出什么矛盾,而且意外地相处得很不错,几乎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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