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家庄依山傍水,土地肥沃,但是挣钱最快的法子不是种地,而是打猎。野狼山里有很多野兽,野狼、野猪、狍子、獾猪、熊瞎子,只要能猎些像样的东西回来,拿到镇上去卖,一回就能卖十来两银子。为了这让人眼红的收入,前两年有不少农家汉子成群结队的去山里打猎。可是人多并不顶多大用,遇上猛兽的时候照样没法子,接连死了几个人以后,人们再也不敢去了。种地收入虽少,但是安全啊,上有老下有小的,若是男人死了,这家的日子简直就没法过了,春芽子的爹就是打猎死的,留下老实巴交的媳妇守了这么多年寡,只有春芽子一个闺女,还受了吴二狗的欺负。
顾青山虽然胆子大,可平时也不敢进山里去。因为他爹就是在山里遇到野狼才丢了命,他对高高的野狼山有了一种发自心底的恐惧感。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除了打猎,他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
顾青山跳下瓜铺,去锅里拿了两个凉凉的高粱面饼子吃,到河边喝了几口水。七月底的大山里已经很冷了,他把身上的短裤短褂脱下来,换上一套洗的发白的长袖衣裤,腰上别了一根短木棒,手里握紧了钢叉。
远远地望了一眼炊烟袅袅的小村庄,这里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一湾碧水在村边拐了个湾,沿着山脚流走了。村里有他喜欢的姑娘,此刻或许她正坐在灶前烧火煮饭。他多么希望能和她成个小家,能每天吃上她做的饭菜。
“宁馨,希望老天爷保佑,让我活着回来,猎些值钱的东西,盖上新房子,娶你回家。”小伙子用力握了握钢叉,留恋地看了一眼村子,脑海中又浮现出姑娘巧笑倩兮的身影,便毅然决然的转过身,钻进了深山了。
山脚这一带是没有野兽的,从半山腰开始有些野鸡、兔子之类的小动物,但是他想猎的是猛兽,就得去高处密林之中才行。
一般人打猎都会选择白天,因为人的眼睛晚上视力不好,而很多野兽却是可以夜视的。而顾青山不同,他从小就有一个天赋,晚上能视物,看的和白天差不多一样清楚。
走了约莫一个时辰,弦月已经升的老高了,除了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并没有什么动静。野狼山是太行山脉之中的一座,与其他山峰相连,莫非野兽们跑到其他山头上去了?
正犹疑间,忽然看到一个硕大的头钻出了灌木丛,竟然是一头野猪。顾青山兴奋的两眼放光,瞧着它走出灌木丛,目测着足有二百斤的样子,若是猎到它,就不用愁盖房子。他暗暗握紧钢叉,趁野猪还没有发现有人的时候,双手使上全身的劲儿把木柄攥的牢牢地,腿上猛然用力跑了过去。
一身冲劲,加上两臂的力气有如千钧强弩,飞快地冲了过去。
那畜生也十分灵敏,大耳朵一动,觉得有危险,便毫不犹豫地往前一蹿。钢叉刺破了它背上的皮肉,直直地戳进了两人合抱的老松树里。没能戳到野猪的脖子,顾青山急了,想赶紧把钢叉拽出来,却发现它牢牢的钉在树干里,根本就拽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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