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驰就是让他羡慕的那个,尽管遭罪一场,却恢复了自由。
释放的前一晚,他将所有积攒的零食都散了出去,他塞给梅谦却是最多的。
旁人就算不满,也不会说什么。一是顾忌梅谦在这里的“身份地位”。二来两人平时就走得近,多给优待也算正常。
这时算晚上娱乐的时间,大家或者看电视打牌,或者凑在一起吃东西。
宁驰却凑到看书的梅谦身旁,一副犹豫不安的样子。
“怎么?你还真不想离开?”梅谦瞥了对方一眼,笑着打趣。
“哥,我以前就喜欢你的小说,接触这一个多月,我谁都不服,就服你。你就是我的偶像,我当你小弟咋样?”宁驰开口就是一个马屁。
“当我小弟?”梅谦面色古怪。还偶像,有混得这么惨的偶像吗?
他忙摆手拒绝:“别,我真不是盗墓贼,更不是黑涩会。”随即垂眸,目中光芒一闪,而后做愁眉苦脸状:“就我这情况,关个一年半载都算运气好的。我自己还不知将来会去哪呢!”
宁驰睁大眼睛,小声说道:“哥,如果我再找不到好工作,而您又出去了,就让我跟着您混吧!”
梅谦合拢手里的小说,郑重地打量对方,然后笑了:“咱们几次换监都在一起,说起来也挺有缘分。”低头想了想,问:“你真想跟着我?”
“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绝不含糊。”宁驰一脸坚定地发誓。
梅谦:“你会开车么?”
见对方忙不迭地点头,才又道:“那行,正好我现在的助理是个小姑娘,有些事比较不方便。如果我近期出去了,你就给我做个助理吧!”
说罢,他重新翻开书,低头阅读,再不看对方一眼……
不得不说,宁驰的马屁与梅谦自己的推断不谋而合。
第三天,刚吃过早饭,看守所管教就送来了无罪释放通知书。
这下,他终于不用拿奇怪的目光去看别人,反而坦然接受了室友们的羡慕和恭维祝贺。
完成一系列签字,领取个人物品等流程,就这样看似突然,实则必然,既没经过法院宣判,又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梅谦脱下马甲,挎着塞满衣服的旅行包,悄无声息地出了看守所大门。
也不知为何,原本以为的欣喜若狂并未在自己身上出现,门外没有来接他的汽车,更没有想象中与他针锋相对的记者。
门口空荡荡,只有钢铁大门关闭的噪声,与秋风卷起的纸片。
如果按影视剧的描述,这时就有种萧瑟悲凉,茫然孤寂之感。
梅谦自失一笑,他知道,身陷囹圄整37天后,在迈出铁门的那一刻,意味着他彻底摆脱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在没有手铐的情况下,重新看到初秋的阳光,呼吸到自由的空气,恍如隔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