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月升,夜幕笼罩了大地。
方家。
一灯如豆,火苗欢快地在灯盏上跳跃着,驱散了屋子中的黑暗。
桌上,是香喷喷的饭菜。
今日晚饭:
棒子面粥,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些棒子面磨得比较细,份属上等;
棒子面馍,色泽金黄,浓香酥脆,方薛氏手艺过人,将其烙得焦而不糊,不仅不卡嗓子,而且还味似锅巴,可口美味;
一小盆兔肉,上面洒着青翠的葱花、野菜,鲜香四溢。
说来也是运气,方锐上次在黑市中碰到了卖野兔的,这才好运买下——这个年岁,在黑市中,粮食还好说,肉食、鸡蛋、黄豆之类,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也要看运气。
野兔买回来后,方薛氏都舍不得吃,直到今天,才在方锐的催促下,炖了改善伙食。
这一桌子的食物,在这个年岁,尤为显得丰盛,纵然是城中不太顶尖的富户,也不是能日日吃到。
吱呀!
方锐推开门,端着空碗回来。
他方才去了哪?
自然是送了一小碗兔肉给三娘子家。
回来却看到:方薛氏、方灵两人,围着桌子都没动筷子——纵然方灵这小丫头,已经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不断咽口水了,也照样没有动筷子。
“娘、灵儿,我都说了,让你们先吃。”
方锐无奈坐下,拿起筷子,给她俩一人夹了一大块兔肉。
“我吃馍就行……哎,怎么还给我夹?!你这孩子!”方薛氏没好气地白方锐了一眼。
纵然方锐灌输了不少‘及时享乐’的思想,经常说‘粮食就是用来吃的、不必那么节俭’,可方薛氏还是依旧如故,舍不得吃,遇到好东西,总想着留给儿女。
相比起来,方灵这丫头就‘没心没肺’多了。
“谢谢兄长!”
她道了声谢,就迫不及待地低下头,烫的哈着气也不松口,啃得满嘴流油,眼睛放光。
可吃了一口后,又舍不得大口吃了,改为小口,一点肉、一点馍、一口粥,吃得小心翼翼,珍惜而满足。
每一块小骨头上的肉,都吃得干干净净。
‘这丫头,看她吃东西,真是胃口大开!’
方锐笑了笑,也夹了块兔肉,尝了尝。
或许是这个时代的兔子天然,也或许是方薛氏的手艺,总之,这兔肉比他前世吃过的都要好吃,绵香劲道,还有野菜的鲜味,令人口舌生津。
“哎,吃过的骨头都放一边,还能熬骨头汤,都是油水,可不能浪费了。”方薛氏絮絮叨叨道。
方锐也不感觉厌烦,只觉温馨。
这时,见方灵吃完一块兔肉,自己不敢再夹——怕被方薛氏骂,可耸动着鼻尖,小眼神直往盆子里瞟。
“想吃就自己夹呗!”
方锐看着好笑,摇了摇头,又给她夹了一大块。
“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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