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符。
顾名思义就是召唤火焰的符文,我掌控的还不算熟练,只能将召唤出来的火焰附着于双手,但这已经足够了。
普通人对于火焰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毕竟都是血肉之躯,所以7号探员无论将自身的筋骨锻淬的如何强硬,都躲不过水火无情。
层层火焰的包裹下,他发出了近乎惨烈的哀嚎声。
这是普通人在面对水火无情,面对天灾时的无奈,而我就是他的天灾。
我没有丝毫的犹豫,重重的一拳挥了出去,让他彻底的打飞了。
如果现在我收回火焰的话,他还能够活命,只会被重度烧伤而已,但他已经看见我使出了鬼符,一旦他告密,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不过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还没有摸清楚灵案组对祭灵血脉的态度,如果现在我贸然下杀手的话,就等同于和灵案组彻底的撕破脸皮,到那个时候,即使我想替自己辩驳,都无话可说,毕竟那时我已经是个杀人犯了。
一定要让自己的双手染上鲜血吗?
我想了又想,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说过普通人对火焰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要不了几秒钟,7号探员就不是重度烧伤那么简单了,而是直接和这个世界说拜拜。
在农村的时候,我杀过鸡宰过鱼,甚至还跟屠夫学过杀猪,那现在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夺走他的性命,如同杀鸡宰鱼一般轻松,现在我是靴子,他是蝼蚁。
只要我想,无需做其他的,只需要静静的等待时光流逝,不长,仅仅几秒钟而已,他便会成为一句烧焦的死尸。
但这个时候,我竟然心软了。
我看一下,站在墙角的莫小云此时,她的眼神已经从惊讶变成了惊恐,她望着我,似乎望着一个魔鬼。
“收。”
我轻喝一声,收回了火焰。
刚刚我内心所有的挣扎,都在那么一秒钟的时间里做好了决定,我不能杀人,我不应该越过自己的底线。
哪怕这样会给我带来危险,我也要问心无愧才行。
都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按理说应该先发制人,曹操曾经说过,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但我终究做不来这样的决定,第一次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如果有一天我会被坐实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莫须有罪名,那就等到那一天发生了再说吧。
收回火焰之后,最先松了一口气的,不是7号探员,而是站在角落里的莫小云。
她看着我的眼神陌生了许多,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其实也不怪她,在我眼中我也觉得自己像是变了样。
而7号探员望着我的时候,就真的像是看着魔鬼一般,刚刚徒手将火焰裹住他全身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差距。
就像我刚刚所形容的一样,靴子和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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