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为什么?”陈程看着站起来高呼的人。
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外**官,原本就坐在之前那个西洋美人身旁的。
那人颇为傲慢地说:“这是我们的民族习惯。每个葡萄牙男人都有配枪和剑的权力。你必须尊重我们的习惯!”
不难看出,他的腰间便有一剑一枪。
陈程看着他:“刚刚我已经说过了。我们华夏的习惯,在会场,不带剑,也不带枪。务请你尊重华夏人的习惯。”
那人冷哼一声:“我是葡萄牙人,我只遵守葡萄牙人的习惯。”
陈程用食指轻轻敲了敲桌面,说:“你在华夏土地上,就必须遵守华夏的习惯。不管你是葡萄牙人,还是西班牙人,又或者荷兰人。统统都一样。”
“我,葡萄牙军官,雷蒙,拒绝!”那人手搭在自己的剑柄上。
陈程转头对着会场的皇城司成员说:“将他的武器缴了。”
此时的华夏人尚有天朝上国的自信,才会惯着“蛮夷”。陈程前世可见多了,跪舔异族的。
今天让他遵照民族习惯可以带刀。明天就会因为你吃米饭,而不是面包,来砸你的店,然后喊出不许在他们面前吃米饭。
当然,陈程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个。他还需要立威。
欧洲人畏威不畏德。他们现在之所以不敢乱来,不是因为孔子,而是因为孙子。
不是道德之士感化了他们。而是宋国的威名,让他们不敢造次。这是一个相当于整个欧洲诸国一半大小的强国。
这个强国正在抗衡令天下颤抖的元国。而元国已经占据了大半个欧洲。
但是听濠镜主薄所言,他们在此已经有不受节制的倾向。因为濠镜是个小地方,没兵。葡萄牙人也从中嗅出了一丝软弱的味道,心中有些蠢蠢欲动起来。
所以,雷蒙敢公然挑衅陈程。大约是他们挑衅濠镜县令的时候,总会得手吧。
几名皇城司的人立刻朝着雷蒙走去。雷蒙冷笑着,忽然从腰间拔出手枪,并毫不犹豫地开火。
“砰!”
枪响之后,一名皇城司的人帽子被打掉,披头散发,十分惊恐地看着雷蒙。
皇城司之所以强大,不在于他们战斗力强。而是在于他们的身份。宋国境内,没有敢招惹他们身上那张皮。
若是没有那张皮,这些成天吃喝嫖赌的家伙,大多就是寻常庄稼汉的水平。
此时被这枪声一震,立刻就软了腿,别说继续上前了,转身就往后跑。
雷蒙又得意洋洋地拔出了另一把手枪。把放空的手枪递给身旁一位三十多岁的军官。后者犹豫一阵,替他装起了子弹。
与此同时,会场一片哗然,既有讥笑皇城司废物的,也有给雷蒙壮胆的。
“耶,雷蒙,葡萄牙国第一神枪手。”
“若不是世界第一,至少也是欧洲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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