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说到这里了,吴继祖深呼了一口气:“一只没有眼珠的眼睛。”
那老坟已经不知道存在多少年了,吴老财再次收殓坟中尸骨时,距离他第一次挖坟不知过去了多少年。
尸骸被人拉出坟地,风吹日晒雨淋,骨头早就腐朽,残余的腐肉被蛇虫鼠蚁吃了个干净。
可那尸骸之下却隐藏了一只眼球。
眼球没有眼珠子,前白后红,圆滚滚的。
吴老财收拾尸骨时,这东西掉进了他掌心里。
他初时还以为捡了个什么蛋,后面觉得不大对劲儿。
这东西邪门儿,他总觉得那圆滚滚的物件在盯着自己看。
走货多年,吴老财也算坏事干净。
人走在危险边沿对于死亡有异常的敏锐觉知力,他当即从那肉球上感觉到了森然恶意,便将那球一抛。
吴老财想来祭祀老坟本来就是临时起意,这会儿受到惊吓慌不择路的就要跑,回家之后还不敢多说,想起那眼球,总是不寒而栗。
到了夜里,他睡不踏实,一夜恶梦,临早醒来,觉得掌心里握了个圆滚滚、冰凉凉又软弹弹的东西。
定睛一看,险些没将他吓死。
那被他握在掌中的正是他前一天上山探坟时捡到的眼睛。
吴老财这下知道惹了事。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眼睛开始开始逐渐有了变化——”吴继祖说到这里,脸颊开始不自觉的抽搐:“白色的肉球上出现了血丝,中间有了瞳孔的样子,像是、像是——”
“骨肉重生。”刘义真接话。
“对对对。”吴继祖连忙道:“像是那眼球在重新长成,真的很吓人。”
到了这样的地步,吴老财知道自己摊上了大事儿。
他心狠手辣,第一反应是想将这到手的祸水引出去。
“中间他试过好多法子,但是这眼球送不出去,且随着时间的流逝,眼珠在逐渐成形。”
吴继祖道:“最可怕的,是我爹觉得那眼珠慢慢像是跟他产生了联系,他总觉得这眼珠在盯着他看。”
不能再让这邪门的东西继续留在吴家!
吴老财这些年走南闯北,积累的财富可以说是从无数次危险中刨出来的,他深知鬼祸的可怕之处,绝不能将这东西留在吴家。
“所以十八年前,我爹走了一趟远门。”
临出行前,吴老财抱着两个打算:
其一、尽量想办法将眼球送出去。
其二、若是送不出去,那么他自身将灾祸引走,不使吴家覆灭。
他这一趟出行抱着必死的信念,去了并州,吴继祖道:“在那里想方设法的认识了当时并州的将领——”
“并州紧邻帝京,这位将领已经是银级的驭鬼者,犯了错被贬至上阳郡,我爹讨好他,送了他这颗眼珠子。”
吴继祖的嘴角露出冷笑:“这鬼珠子怪异,一般人可承受不住它的‘福气’,但是驭鬼者则不一样了。”
总言而之,这历经数次波折都没能送出去的诡异之物,最终顺利的送到了这位上阳郡的银将手里。
“……”
这一番话听得赵福生等人瞠目结舌。
吴老财果然是胆子不小,敢将鬼物送给鬼。
赵福生啼笑皆非,吴继祖道:“作为回报,这位银将也回赠了我爹一个礼物。”
赵福生眼皮一跳:“不会是那个新娘子吧?”
吴继祖‘嘿嘿’笑道:“正是。”
赵福生道:“这可真是开了眼了。”
“谁说不是?”吴继祖冷冷的道:“当时送来的少女说是赠我爹为妾,务必要大办一场,以昭示银将之恩,哪知——”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苦笑了一声:“后来的事情,想必大人们也猜出来了吧?”
他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众人谁又猜不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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