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勇士听到这个消息,也像疯了一样,嗷嗷叫唤着,准备杀回城里报仇!拉巴迪强忍悲痛,喝令众人,“卑鄙的仇人就在眼前,阿方斯只是一条土狗!我们杀了佛朗索瓦,就是报仇!”勇士们轰然应声,手中的武器喷出愤怒火舌,向二楼展开最后突袭。
相反,这个消息给酒庄护卫们带来极大鼓舞,他们士气高涨,打起了反冲锋。两支人马在楼梯上交汇在一齐,子弹轰鸣,血肉横飞,弹夹打光了来不及换,互相抡起来用枪托砸!有人掏出了刀子,有人用拳头和牙齿,场面极度混乱。
相较之下,论肉搏,波斯勇士更加凶悍,最后保持站立的,只有拉巴迪和三名手下。拉巴迪浑身是血,一步步走上台阶,赤红的双目直直逼视着佛朗索瓦,那名管家想跑,看着主人又不敢跑,真的尿了出来。
走投无路的胖子,端起手中的猎象枪,扣动扳机——阿巴斯一侧身,子弹击穿了前后两名波斯勇士的胸膛。这枪威力极大,缺点是一次只能上膛一发。现在的场面,二对二。
这胖子抛掉手中的长枪。缓缓摘下珍爱的银色假发,直接抛在地上。对管家说,“把走廊窗帘拉上。”阿巴斯闻言哈哈大笑,“怎么,不敢面对死亡的恐惧吗?一切都晚了!”佛朗索瓦抖动着下巴上的肥肉,咕噜着,“是的,一切都晚了。我说过,你会后悔的。”管家拖着一道尿痕,走到窗边将窗帘拉起,走廊上顿时昏暗起来。
阿巴斯毫不在意,从自己腰间拔出一柄波斯弯刀,用手指摩挲着大马士革花纹钢的刃口,“猎豹的牙齿阿,我要让你饱引仇人的鲜血,为我的勇士们,为我的儿子们,也为了美丽的哈塔米……”
他的话还没说完,被眼前的景象中断,那位光头胖子脸色变得煞白,十分难看,颧骨咯咯暴长,居然从肥厚的双颊突出出来,脚下虚浮,缓缓离开地面,飘荡在半空中,向前伸出一支胳膊,那手上的指甲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滋长着,几秒钟就达到四五公分的长度。
佛朗索瓦用艰深晦涩的古拉丁语念出一段祷辞,“吾以吾之血之君王之名义命令你,汝为吾之盾,汝为吾之刃,尔是吾以血之契约建立的血仆,答案,自在心中。”这段话甫一念完,楼梯上横七竖八的尸体上,每一滴鲜血都活了起来,它们自动聚到一处,凝成一颗暗红色的晶莹血球,在空中颤动漂移,向拉巴迪袭来。
拉巴迪彷佛中了魔咒,动也不动,花白头发乍立着,眼睁睁看着血球来到眼前,突然身后仅存的勇士冲了上,将他推开,那血球击在勇士的脸上,嗞啦一声,如同硫酸一般,瞬间腐蚀蔓延,顷刻,就将这名壮汉的血肉蚀尽,只剩一具惨白的骨架,颓然倒地,散落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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