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上海大部分的房屋由于地皮控制在少数几个大地产商手里,都无法买卖。房屋只能长期租赁,这笔长期租赁的费用就叫顶费。
支付顶费后,房客就获得合同规定年限内的房屋使用权,也可以把房子转租出去,自己做二房东。或者直接把房子转租给别人,问他们收取顶费,这样房屋的支配权就再次转移到了支付顶费的人手中。
鲁迅说:“听说大陆银行要在虹口开发一片新房子,疏才兄的盐业银行没有这种想法吗?”
李谕说:“我对房地产没兴趣,不过前几天张伯驹从北京专门过来,给我看了一份图纸,要联合金城银行、中南银行、大陆银行,以四行的名义在苏州河畔建造一座仓库。我让他们继续修改修改,增加一下整体刚度。”
“仓库是重地,增加刚度确实可以防止偷盗。”鲁迅说。
“防的可是大盗!”李谕说。
鲁迅又说:“还有,听舍弟以及茅盾等人说,虹口的自来水和电力供应不如租界,先生有没有办法?”
李谕说:“这是个好问题,我回到实业协会后,就研究解决。”
鲁迅高兴道:“先生出面就妥了。我见虹口里用华电的房屋,灯泡亮度没比蜡烛强几分,自来水也时有时无。”
虹口那一带不少地方是租界越界修路后圈进去的,其实还属于华界。
租界内的自来水和电力供应由工部局提供,华界内由闸北水电公司提供。工部局的水和电质量较好,价格也比较低廉,所以以前虹口很多住户都会安装租界的水管和电线。
只不过久而久之,工部局认为既然用我们的水电,就应该收取管理费。
上海的地方政府肯定不同意,因为收了管理费就真成租界了,所以坚决不同意,此后华界的水电全都改归闸北水电公司提供。
鲁迅来的时候正赶上这场改造。
李谕说:“要是你觉得景云里的水电不太好,可以去住英国人建造的拉摩斯公寓。”
鲁迅立马摇头说:“拉摩斯公寓太贵,顶费要500元,每个月房租也高达50元。”
李谕说:“如果还没有定下来住处,可以暂时住在我这儿,房间空着很多,还有不少宋版藏书。”
鲁迅拱手感谢道:“麻烦先生了!”
李谕笑道:“不必客气。”
月租50元的房子在上海就不错了。
当然了,徐志摩和陆小曼租的房子更好,一个月房租150元,毕竟位置好不少,离着李谕的大同大学不远,属于租界里的静安区块。
鲁迅和徐志摩都属于高收入人群,每个月能赚好几百大洋。
而其他很多刚来上海的沪漂,大多只能住“亭子间”之类的简陋小隔间,因此还诞生了“亭子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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