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满污渍的油枪插进重装机车里,老彼特用力锤在破旧的油箱上,于是剩余不多的汽油缓缓流向机车内,为这辆机车重新装填行动的能量。
天还末亮,从这里看出去,荒野的远处被黑暗统治着。风从那个方向吹来,刺骨的冰寒考验着老彼特身上这件已经打满补丁的棉大衣。
金从便利店里走出来,他还是穿着那身迷彩服,手臂上的伤口已经做了完善的处理。很快那里会结疤,或许会留下痕迹,但真正的勇士从来以伤痕为荣。
金认为自己是真正的勇士,因此他豪不介意。
看着金手上拎着的头盔,老彼特摇着头说:“你不是说要呆上一两天,这么快就要走了?”
“是啊,临时有工作嘛。”金微笑道,他并没有把自己真正的身份和工作告诉这位看着他长大的老人。金知道,老彼特还是知道得少些为妙,那位大人可不想自己把关于他的事四处乱讲。那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知道这些信息的人或许会躺在自己的血里并永远爬不起来。
片刻后,老彼特已经为机车加满了油。他拿起油枪对金说道:“什么时候再回来?”
“不确定,不过这次工作期限蛮长的,恐怕短时间内没办法回来了。”金从口袋里摸出一包东西丢给老彼特。
“什么东西?”老彼特打开外层的油布,赫然看到里面是条闪亮的金条,以及一把保养极好的左轮,最后则是七八发子弹。他一惊,看着金说:“给我这个干什么。”
金看向远方,说:“老彼特,离开这里吧。这金条够你在其它城市好好地活下去。”
老彼特一阵默然,随后却大笑起来。他笑得太急,以及至呛进几口冰冷的空气,于是笑声又变成了咳嗽。咳了好一阵后,他整张老脸发红,但总算缓过气来。老彼特摇着头,如同叹息般说道:“我老了,今年已经56岁了,能够活到现在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不管你愿不愿意相信,金,我快死了。”
他站起来,冒着冰冷的寒风拉开上衣,露出了胸口。老人的胸口布满暗红色的变异组织,它们是如此之多,如同无数的蛭虫依附在老彼特的身上。老人苍凉地说道:“这些贪婪的家伙不断吸取着我的生命力,现在我穿再多的衣服也不会感到温暖,我就像一具冰冷的尸体,你懂吗孩子。所以说,这金条我用不上,因为我恐怕过不了今年这个冬天了。”
金插在口袋中的手握得“吱吱”作响,这就是现实。荒野上的人因为没有良好的防护措施,几乎每天与辐射为伍。除非是能力者,否则普能人的寿命只在五十左右。就像老彼特说的,他活到快六十岁已经算长寿了。然而金知道,在旧时代这根本算不了什么,那个时代的人如果没有染上恶疾的话,活个七八十岁是很普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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