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三天,费曼告辞的日子到了。
一大早,罗宾和费曼就一起离开了怒涛城,同行的还有红头巾迦娜,和她率领的怒涛商队。
迦娜已经很久没有跟罗宾一起出门了,她表现的非常高兴。
一路无话,几天后,他们这支队伍便到达了银霜城。
进了城门后,走进熙熙攘攘的银霜城大街,这里依旧热闹非凡,街道上的行人络绎不绝,两侧的商铺也各个生意火爆。
与血族的战争并没有影响到银霜城,城市里还是如往常一样,对于银霜城的居民来说,这场战争只不过是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看着繁华的银霜城,罗宾就不禁回想起了挂满黑旗的龙嵴堡,两座城市,简直像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费曼已经是归心似箭了,按照正常的流程,他应该先回银霜城的圣光教堂报告,但这次他却决定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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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去我家里坐坐吧,我妻子做的蜂蜜馅饼,绝对会让你大饱口福。”费曼骑在马背上,走在商队的车队里面,满脸喜悦的笑容,非常热情的邀请罗宾。
经过这段日子的相处,罗宾和费曼也成了一对忘年交,费曼牧师十分的欣赏罗宾,也喜欢罗宾爽朗的性格。
罗宾骑着马走在费曼的旁边,他来银霜城主要是采购武器和物资,要办的事情不着急,于是他没有多想,便欣然答应了下来,笑道:“好啊,那我必须得尝尝嫂子的手艺了。”
然后,罗宾跟迦娜打了声招呼,他和费曼两个人便脱离了商队,拐入了另外一条大街。
在罗宾他们进入怒涛城后没多久,也有另外一个人进入了怒涛城。
比尔穿着一身黑色的皮甲,骑着一匹棕色的短尾马,跟着进城的队伍走到城门前。
守门的士兵看到比尔,不禁稍稍一愣,心中惊叹道:“哇!好漂亮的女人。”
出于对美丽异性的渴望,年轻的士兵对比尔问道:“进城干什么的?”其实进城不需要过多的盘问,士兵纯粹是没话找话。
比尔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抬手捋了一下耳边的棕色短发,冷冰冰的说:“看亲戚。”
“你的亲戚在哪个城区?哪条路?几号?有没有时间出来吃个晚饭啊?”士兵似乎没有感受到比尔身上的冷气,笑眯眯的调戏道。
比尔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心想:如果不是这次出行带着任务,我非把这个愚蠢的人类撕成碎片!
这时候,一名大胡子军官走过来,冲着年轻士兵怒吼道:“干什么呢?赶快放行,没看到后面都排上队了吗?”
年轻士兵被骂的一缩脖子,赶忙给比尔让开了路,丧气的说:“进城吧。”
比尔抬起高傲的脑袋,扬起下巴,骑着马昂首挺胸的走进了怒涛城。她来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遵照鲜血公爵的命令,杀死费曼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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