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真说的句句都是大实话,其实这些事情最好不要管它,因为所有的事情都是越描越黑的,不如让它自己沉寂下去。
但报社想这样做也有他们的考量,毕竟如果一直瞒着,就像默认了,有欺瞒读者的嫌疑。
就像前几天,从沪市送过来一个女人,小姑娘十六七岁,长得天仙似的,还能弹会唱,一身南方水乡的聘婷姿态,是个男人看了都心痒痒。陪她来的男人说,奉主人的命令,特送给雪后山岚先生的,保证是清白姑娘,还带着卖身契啥的。问他主人是谁,竟然是沪市丞帮章字辈的一个大佬……
“我家主人说了,江湖上的兄弟都佩服山岚先生义气,送上黄货两条,与先生交个朋友,还望先生不要嫌弃咱们粗人下鄙。”
这收不收的,都烫手啊。
雪后山岚有什么义气啊,只是她写的书里都是义气男儿。
所有的江湖事都只认一个字——义。
无论是兄弟义气还是家国义气,说到底混江湖的人,没了这个字,就会被人看不起。
雪兰的书里也秉承着这种江湖气,她很喜欢,喜欢里面的兄弟义气,所以对于大丈夫一诺千金,朋友兄弟间肝胆相照、割头换命的剧情是很爱写的,类似的剧情会被她描写得非常热血。而对出卖兄弟,心胸狭窄的人也都不吝啬让他们的下场很糟糕。
而且雪兰写文有个特点,三教九流的小人物,哪怕满脸麻子,哪怕瘸了条腿,哪怕是邪佞奸诈,可他们或爱憎分明,或义薄云天,或家国天下。人虽小,心却大,文章的字里行间从不掩饰对这些人的喜爱之情。
也许从政府的角度,肯定不爱草莽人物,可是江湖出身的人,就难免把雪兰引为知己了,毕竟雪兰写的就是‘忠义’二字,而在且她的江湖中,每个人似乎都在追求侠肝义胆,儿女情长,于是这让每个读过书的人都恋上了她的江湖。
而且读书就像在与一位作者交流一样,有时候可以上升到心灵的程度,甚至会把写书的人和书里的主角弄混,好像作者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作者做出了什么不符合期望的事情时,就会让人觉得难以接受。
所以雪兰收到江湖朋友送来的美女和金条时就是这个感觉,你收吧,收的烫手,不收吧,怎么,你看不起咱们江湖这票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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