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琉璃杯。”
金兵抠开同伴的手指,把玻璃杯拿出来,高举过头。
楚平生接在手中揣进背包,又摸摸被刀劈坏的毛衣:“这衣服怎么算?”
金兵呆了一下,伸手去解棉衣。
“谁要你的兵服。”
他这才醒悟,打量一眼左右,捡起卷刃的弯刀,走到那名白袍书生面前:“衣服,拿衣服,快点。”
白袍书生脸都吓白了,两手哆哆嗦嗦解开放在长凳上的背包,找出一件干净长袍推过去。
金兵拿在手里,转奉楚平生。
他不是没想过趁机逃命,又不敢这么做,因为异服年轻人是绝世高手,对方想要他的命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其实楚平生就会三板斧,虽说防御无敌,可要说武功绝技,左右不过猴子偷桃,神仙摘葡萄,体术奥义千年库拉西,他要骑马逃命,还真拿他没辙。
“少侠,你看现在马也……”
金兵话说一半,只觉恶风袭面,没等做出反应就被掐住了脖子。
嗬嗬……
嗬嗬……
楚平生用力一扭。
咯。
金兵两眼翻白,没气了。
他将尸体甩到一边,拎着钱袋走向酒肆,夺过一脸懵逼的小二手里的水壶和碗,给自己倒了杯茶饮下。
“我要的馒头和牛肉呢?”
“来了,来了。”
不等小二有动作,掌柜面带恐惧把他点的东西一股脑端出来。
虽说当下世道不太平,但是像这种杀官兵如割草的家伙,实在是不多见。
楚平生从钱袋的碎银子里拣出最小的一粒丢在桌上,揣好馒头和牛肉,走到栓马的地方解开缰绳翻身上马,薅住颈后长鬃,飞扬长鞭,猛夹双腿。
架!
唏聿聿。
黑马痛叫一声,四蹄攒动飞奔而去。
楚平生挺美,第一次骑马居然有模有样,难不成自己天赋过人?
至于杀金兵的事,早被他抛到脑后了。
武侠小说两**则,好人亡于圣母,反派死于话多,饶了金兵的命,给他回营摇人追杀自己吗?
酒肆里的人看着迅速消失的一人一马,悬着的心终于落回肚里,扭脸看到两名金兵的尸体,又觉头皮发麻,后脊梁骨冒寒气。
黑吃黑啊。
谁能想到那一脸人畜无害的年轻人杀起金兵来跟砍瓜切菜一样,而且这货一点江湖道义不讲,卸磨杀驴玩儿得贼溜,平日里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事指定没少干。
刚才看到琉璃杯心动的行商更是惊出一身冷汗,得亏两名金兵做了替死鬼,不然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忌日了。
……
楚平生清楚记得,江南七怪和丘处机的醉仙楼之约在三月二十四,眼下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很富裕,想来郭靖不会连夜赶路,加之骑的不是汗血宝马,所以自己只要在太阳落山后多跑一两个时辰,定能提前赶到燕京城。
第三天,当太阳的光芒照进沟渠,春风送来一阵人声,他知道目的地就在前面。
当下的燕京城是金朝中都,说是北方最繁华的城市并不过分。
卖包子的,演杂耍的,捏糖人的,挑着竹篮叫卖青菜的,摆着胭脂水粉,香包头簪的摊位,还有打着赤膊锻造铁器的匠人……
楚平生看得眼花缭乱,比过年回老家赶大集都新鲜。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找到一家客栈,把马交给小二牵到后院喂食草料,随后问明方向,朝着甘泉坊的位置走去。
行不多时,就听到前方传来阵阵叫好声,他踮起脚尖抬头一看,只见前方街口站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中间擂台上红布黑字,写着“比武招亲”四个大字。
还好没有错过。
楚平生长吁一口气,用蛮力分开人群走进去。
本来现代人伙食好,身高就比古人高,他一米八的个子往那一站,可谓鹤立鸡群,前面两个一脸不爽的男子刚要发火,意识到双方的身高差,顿时偃旗息鼓,乖乖地让到一边。
楚平生平视前方,只见对面掌影翻飞,一身红衣鲜似火的穆念慈让过横扫之拳,飞身一脚踢中男人面门,将人踹下擂台。
哗……
周围响起一片叫好声,有人鼓掌,有人吹哨。
男人丢了面子,捂着脸仓惶离场。
“好俊的小娘子,好俊的身手。”
“这是第几个了?”
“从我到这儿算起,第七个了吧。”
“这个还算好的,撑了有半盏茶的时间,之前那个,一招就被打下来了。”
“……”
楚平生不知道杨康几时来,也不知道郭靖现在哪里,他可没兴趣等候他们,想着先把新手福利任务完成,拿到奖励再说。
于是不等杨铁心上场说话,噔噔噔走上阶梯。
其他人登擂台,各种花活,要么瑶子翻身,要么大鹏亮翅,还有个摆童子拜观音造型的花和尚,只有他,是那么得朴实无华。
几名武林人士看得直摇头,因为无论从肢体动作,还是气质打扮,楚平生都不像一个习武之人,更像一个锦衣玉食娇养长大的书生。
红裙女子好看是好看,但是武功颇高,年轻人图啥呢?图美人在茫茫人海中看你一眼,然后一脚踹飞?何苦来哉!
不过读书人普遍矫情,不然怎吟得出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这种歪词。
这样一看,他的行为倒是可以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