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瑾用流利纯正的英文说:“是我妻子。”转而向姜九笙介绍,“他是我在耶鲁医科的同学,约翰塞先生。”
姜九笙点点头:“你好。”
约翰塞看上去年纪不大,却比时瑾年长一些,不禁上下打量她,目光很友好,只是好奇很多:“你好,时太太。”
姜九笙莞尔一笑。
时太太,她出奇地喜欢这个称呼。
飞机起飞,越飞越远,蓝天白云,微风和煦。
阿弥收回目光:“少爷,我们回去吧。”
还以为少爷是来抢人的,结果面都没露一个。
滕茗依旧站在机场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远处,问:“阿弥,你养了多少只猫?”
阿弥一脸困惑,不知道少爷为何突然问起,便诚实回答:“现在有十九只。”他是个猫控,猫奴,十九只猫,全是他的心肝宝贝,是他的小宝宝小肉肉小甜甜。
滕茗把视线从远处收回来,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很好脾气的样子,气定神闲说:“把你最喜欢的那只给我。”
阿弥大喊:“少爷!”
不!不行!那是他的命!
滕茗对他笑了笑,温柔和煦:“不给也可以,我宰了它。”
“……”
阿弥一脸的生无可恋,少爷一定是自己不幸福,所以,看不得他和他的猫恩恩爱爱,这个魔鬼!而且这个魔鬼肯定不是说着玩的,这个鬼畜一定会宰他的心肝宝贝小甜甜的。
他不敢反抗啊!好悲伤,好悲伤,好悲伤……
滕茗回头看了一眼已经消失不见的飞机,转了身。
对面,拉着行李箱的女人突然定住了脚:“少爷。”
那是一张陌生的脸,很普通,没有任何特点,见一眼会忘,她把头发剪得很短,几乎贴着头皮。
滕茗只是略微地瞧了一眼:“是你啊,渺渺。”
是她啊,韩渺,改头换面后的她。
时瑾换了她这张脸,一张陌生得她自己都不认得的脸,她眼眶突然就红了一圈:“你还认得我?”
她第一次照镜子的时候,她都未能认出自己,恍如隔世,陌生又虚幻。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目光温和又薄凉:“我认得你的眼睛。”
一句话,让她泪流满面。
那时候,他把她弄成姜九笙的模样,一言一行一颦一笑、连声音,都要刻意模仿,可是他不满意,总是说,渺渺啊,哪里都像,就是眼睛一点都不像。
还好,眼睛不像。
她想,是不是她多少有些不同,以至于他还认得她的眼睛,心里又忍不住贪婪了,小心地问他:“我可以不走吗?”
安排她出国,便是他的意思。
他很快摇头:“不可以。”走近一些,轻声哄,声音却没有一点温度,“渺渺,最后再听话一次,永远都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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