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程必达那里出来就往回走了,身上痛的要命,骑车根本没办法,他只能一步一步咬牙撑着。
不敢走太快,走太快了胸口疼,脑袋晕。
两只手把住车龙头,屁股挨在后座上,肚皮靠着座椅,靠两只脚在地面滑行,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往家挪。
路上有人见了,都觉得好笑,好多人耻笑他。
权当没看见,身上实在是太疼了,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这会儿要是别人嘲笑他,朱大海照样不会理,可江靖远不行,他忍不住。
“你闭嘴!”朱大海跟炸毛的猫一般怒吼,“你个死混混,我的事不用你管。滚,滚一边去。”
江靖远笑,嘲笑:“我才懒得管呢,只是好奇,你不一直在市里混吗?怎么还能被人打?不会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惹恼了谁吧?”
朱大海气死了,胸脯起伏地坐在后座上,想站起来,挣扎了几下都没成功。
乐的江靖远开怀大笑:“哈哈哈!你着急忙慌的想干什么?打我?就你这副死样子还是省省吧!朱大海!别说你被人打成了半死不活,就算你活蹦乱跳,也未必是我的对手。
以前你是清清的对象,我还会收敛着,免得伤了你,她会伤心。现在你们俩没有任何关系,我对你也没必要手下留情。
想找我的麻烦,随时欢迎。奉劝你一句,千万不要去找我家清清的麻烦,不然,我让你不得好死。”
说道后面两句,江靖远冷着脸,语气严厉,不容置疑,似乎一把锋利无比的刀,闪烁着寒光,让人瞧了心惊胆寒。
朱大海第一次听江靖远说这么多话,以前两人井水不犯河水,几乎零交流。
一直以为眼前的死混混很好拿捏,好几次在背后编排他的坏话,从来没见他来找过自己的麻烦。
一直觉得他就是个软蛋怂包,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小可怜虫。
不像他,从小有父母疼爱,有两个姐姐护着,家里的活爱干就干,不爱干可以找借口推辞。外头风雨再大,他依然有吃有喝,万事不愁。
从小他就比较有优越感,要不然也不会把顾小烟给招惹了。
说白了就是他家世不错,长的还可以,顾小烟比顾清清有眼光,发现了他的好,想方设法勾引他,不想嫁给王大庆那个穷鬼。
跟了自己,才是好去处。这是顾小烟动情时跟他说的话,他都记着,也觉得她说的很对。
江靖远在他的眼里,从小没有父母亲人,风风雨雨都得自己扛,就跟阴沟里的老鼠似的,自生自灭,跟他不在一个层次上,无法比较。
顾清清要跟他退亲,他想着将那病秧子处理给江靖远,两人也算是绝配。
一个穷,一个病。
一个混账,一个瘦弱。
就算结婚了,以后的日子也过的苦哈哈。
哪里想到江靖远这么能耐,一出手就给顾清清买新自行车,可见死混混根本不穷,平日里的穷酸都是装出来的。
他怎么不生气?一想到顾清清离开他,居然过的比想象中的好,朱大海就气的要吐血。
这不是他的初衷,他一定要想办法将他们都踩在脚底下。
办法是想了,顾清清屁事没有,他反倒被人揍的爬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