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只要一半就够了,板油也拿来了,在锅里炼油,完了找了个大瓦盆装着。做酒席就不用去买了,方便省事。
剩余那一半猪肉,本来顾永清要挑去隔壁村卖的,没想到村里人你两斤,我三斤地,没多会儿就卖掉了一大半。
朱大海的妈没买肉,买了个大猪头回来,这东西便宜,肉也不少,就是不太好吃。
好吃的肉太贵了,买不起。
儿子一直游手好闲没干活,家里就靠老头子一个人干,养着怀孕的儿媳妇,还得养着懒懒散散的儿子。
她一分钱的钢镚儿恨不得掰开两半花,哪里舍得买肉吃,买个猪头回来炖已经很不错了。
顾小烟瞅着婆婆提回来的猪头,心底满是厌恶。猪头肉有什么好吃的,嚼都嚼不烂。软烂入味的红烧肉才好吃呢,为什么不买点三层肉回来做。
死老太婆就知道省钱,全村人买的都是很好的肉,就她精明,买了个猪头肉来糊弄人的嘴。
许久没吃肉了,还指望晚上好好吃一顿呢,没想到吃的是猪头肉。
她心里更烦闷,朱大海也不知道死哪儿去了,想找人都找不到,整天不着家。
感觉待在这个家里是越来越没有意思了,朱大海没本事,公公没权利,婆婆小气吧啦,她说话又没人听。
以前觉得他们家千好万好,如今看来,没有半丝好,没有一件事顺心。
为了个男人,她跟父母断绝了来往。看她怀了孩子,刚开始几个月还行,一直小心翼翼地哄着她。
现在胎坐稳了,朱大海和婆婆都不怎么搭理她了。
特别是婆婆,总拿她跟顾清清比,她都快气死了,这有什么可比的。
顾清清从小病病歪歪的哪儿哪儿都不如她,那会儿她不是说爷爷坑了她儿子?
每次见了她总是唉声叹气:“哎呀!我家大海的定亲对象要是换成你就好了,病秧子真配不上我儿子。小烟!你才该做我儿媳妇。”
如今顺了她的愿,自己真成了她儿媳妇,怎么又觉得她不如病秧子?
可见人的贪心不足有多可怕,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要是顾清清真嫁给朱大海,是不是照样会说还是她顾小烟最好?
摸着肚子,顾小烟眼底泛起冷笑,瞥见朱大海回来,赶紧起身迎过去。
“大海!你去哪儿了?我想吃猪脚。”
微微皱眉,朱大海看了看顾小烟:“我没钱,买什么猪脚,妈不是买了猪头回来吗?有的吃就很好了。”
好不容易朱大海不躲着她,顾小烟把“猪头肉不好吃”的话咽下去,可不想再吓跑了男人。
两人好久没亲热了,得让他好好陪陪自己。
“大海!”顾小烟抱住朱大海的手臂,将人拉进房里,“咱们的事怎么办?能不能有个说法?顾清清明天都办结婚酒了,咱们什么时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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