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早了点儿吧!吃完饭再去吧!”
江靖远傻笑:“不用,我带你去市里吃大肉包子,清汤米粉。”
瞪了眼说大话的混混,苏清瑶没好气地喷了一句:“做梦呢?”
“嘿嘿嘿!没有,不做梦,”江靖远憨厚地笑着,“我就想带清清去市里吃顿好的。”
顾永壮坐在门槛上抽烟,没吭声,他不是个多话的人,女儿的亲事既然定下来了,就不能朝令夕改。
江靖远再混,也是他女婿。
“行,你带她去,看你能给她买什么好吃的。”苏清瑶没好气地说道,“别吃一肚子空气回来就好。”
得到丈母娘同意,江靖远乐坏了,拉着顾清清就走:“我们去吧!坐后座上,我带着你。”
看了眼锈迹斑斑的自行车后座,顾清清皱起了眉头,江靖远瞧她嫌弃的眼神,赶紧回家找了件自己的旧衣服,铺在后座上。
顾爷爷外面拾粪回来,见了江靖远的举动,眉眼舒展,觉得这娃子不错,知道心疼媳妇。
不管混不混,会疼人就是个好的。
苏清瑶出来见了,心底不由得叹了口气,只要能对女儿好,混混就混混吧!无所谓了。
江靖远跟顾家三位长辈打完招呼,带着顾清清去了市里。
路上遇见村里早起干活的人,个个摇头叹息。
“清清这女娃啥都好,就是身体不好,打小病病歪歪,便宜了江靖远这个混混。”
“可不,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江靖远那小子走了狗屎运,瞧把他给乐的,都快找不着北了。”
“顾家也是没办法,清清十九了,再耽误下去,就成老姑娘了。”
顺着风,村里人的话都被顾清清听见了,但她没所谓,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扶着江靖远的腰,怡然自得。
前世她从来没想过江靖远会对他念念不忘,直到死了才突然发现。既然老天让她重生回来,肯定要好好珍惜。
顾家村离市里没多远,也就十来华里,骑自行车差不多四十来分钟。
江靖远骑的快,半个小时左右就到了。
如今的市里没有什么高楼大厦,最高的楼是百货大楼,一共五层,算是标志性建筑,老远就能看见。
江靖远没有带顾清清去大饭店吃饭,而是来了一处仓库,停下车,招呼她下来。
仓库的门紧闭着,听见动静,从里头打开,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年轻伸出头来,见到江靖远没什么反应。
看见顾清清愣了一下:“哥!这就是你常挂在嘴边的救命恩人,说要以身相许的嫂子吧!”
啊?
顾清清也愣住了,前世江靖远这么早就喜欢上自己了?
不会吧!既然喜欢,为什么一直没说?
“就你话多。”江靖远怕顾清清难为情,瞪了眼那年轻人,吩咐他,“去买十个肉包子,五根油条,三碗清汤米粉来。”
“诶!马上去。”年轻人看了眼屋里,“小柒还在睡,帮我看着点。”
“怎么还在睡?烧还没退吗?”江靖远担心地问。
“没有。”年轻人脸上的表情很沮丧,“都三天了,一直烧着,打针吃药不管用。我先去买吃的,一会儿咱们去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