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金山的第一天晚上,罗纳德根本没有睡意,还在惦记着“我兄弟的保护人”剧本出售的情况。
干脆走到Motel6酒店的前台,找到工作人员打听附近好玩的地方。经过指路,罗纳德来到了一间酒吧,这里营业到很晚,供应便宜好喝的酒水,还有现场乐队驻场,唱些乡村,摇滚音乐。
最棒的是这里没有奇奇怪怪的边缘人群,来的都是些钢铁直男和清凉辣妹,显然和罗纳德有共同的审美取向。
一个人来的罗纳德找到了吧台,坐在高脚凳上,要了一杯“椰林飘香”。现在他越来越喜欢这种发源于波多黎各的鸡尾酒,新鲜的椰浆味,混上朗姆酒,菠萝汁,奇怪地出现了一些可乐的口感,正是消暑佳品。
罗纳德一边喝,一边轻轻地跟着乐队哼着那首“椰林飘香歌”,酒吧里的大多数人打扮成牛仔的样子,伴随着现场乐队的伴奏摇动身体,这让他感觉很好。
“嗨,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这种软软的歌曲,不像我们那时候可以开车横穿几个州去参加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了。”一个也坐在吧台边,牛仔打扮的中年人,打破了罗纳德的平静的饮酒听歌的状态。
“耶?是啊,那时候的年轻人更加愤怒,现在的孩子只要去麦当劳打工,就能挣钱买他们想买的玩具了,或者用来付大学学费。”反正是陌生人之间的瞎聊,罗纳德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愤怒来自于对生活的不满。”
“你知道吗?你说的也许是对的”,中年人穿一件蓝色格子衬衫,袖子挽到肘部,下身是牛仔裤,穿一双马丁靴。留得略长的金发下,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大叔年轻的时候可能也是一个嬉皮士,说话都透着一股子哲理味。
“但是人类在本质上是孤独的,就像孔夫子说的,一个人就算不被人理解,只要他是高贵和有智慧的,就不应当感到恼怒。摇滚和嬉皮士精神把当时的年轻人拉到了一起,那时候的年轻人都有一种使命感。”
“你知道吗?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能准确的引用孔夫子的话的阿美利加人。”罗纳德对这中年大叔举杯。
“但是显然你也能准确理解孔夫子的着作,而且对孔夫子的讲稿和演讲选集很熟悉。”中年人说话有点绕,其实他在夸罗纳德也熟读论语,否则不可能分辨出来自己真的读过孔夫子着作。
“其实我也只翻了翻。”罗纳德心想,“学而第一篇谁不会?”
“我叫罗纳德,是一个电影编剧。”
“约翰,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是一个歌手,年轻时出过几张唱片,过去曾经相当有名,不过现在已经没歌唱了。”
“当然”,罗纳德其实心里不信,“我其实也挺成功的,马上我的剧本会由奥斯卡影后参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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