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无莺没好气地说:“感谢你的体贴,不过敬谢不敏,我对你不感兴趣,对你想杀你哥哥这件事也不感兴趣。”
王临初显得有些失望。
“更何况,这件事还没发生,你动手得是不是有点快?万一他根本去不了京城呢!”叶无莺又说,“若真到了那个时候,还不如你亲手杀死他,死在别人的手里,难道你不会嫉妒吗?”
王临初一愣,随即仔细想了想,居然兴奋地点点头,“你说得对,我就说方才怎么有点儿不高兴,是啊是啊,应该我亲手杀死他才对!谢谢你叶无莺!”
她从窗台处跳了下去,很快就消失在夜色里。
叶无莺:“……”
这真是世上最可怕的兄控妹妹!
不论谁有这样的妹妹,恐怕内心都是“日了狗”。
有了这么个小插曲,叶无莺也发现了,王临初本人对他确实是没有敌意的,开始思索着是先找那真心要杀他的王临祈的麻烦,还是先等他那凶残的妹妹背后给他一刀再看情况要不要落井下石。
然后他发现,第二种要有意思多了。
这一晚很多人都没睡好,叶无莺倒是睡得很沉。
第二天一早起来,他照例习武练剑,“叮”地一声,脆弱的剑尖在那坚硬的石柱上又刺出一个凹洞来。
“啪啪啪”,青素拍起手,“少爷,照你这进度,怕是这个月就可突破到五级武者了。”她的口吻很是骄傲,因为叶无莺等若她的半个弟子,一路都是她教出来的,恐怕这世上再没有比叶无莺更令人省心的弟子了。
叶无莺谈了谈那在他手上十分乖巧听话的灵剑,“青素,我要换一把剑。”
“早该换了。”青素笑着说。
黑殷赵氏的功法,从来不适合这样漂亮脆弱的轻剑,他们用的从来都是重剑,越重越好越沉越佳,根本不需要那些个花里胡哨的额外用法,比如这把灵剑的凝霜功能,于叶无莺而言全然就是浪费,根本没有丝毫作用。
至于该他用的剑,青素早就替他准备好了,
重剑无锋,这把剑就叫无锋。
它是跟着红舞绿歌他们一块儿从京城来的,在赵家的兵器库中,恐怕也是十分不起眼的一把,黑黝黝的瞧不出颜色,剑刃不曾开锋,显得很是钝重,剑柄不长,却很细巧好握,即便是十岁的叶无莺,也能将这剑柄牢牢握住。剑柄中端雕刻着盘曲的鸟羽,直到尾端从展开的乌沉羽翅中伸出的鸟喙,线条都充满一种说不出的凶戾气息。然而,它的剑柄越是细巧,剑身就越是粗犷,甚至可以说是难看,若是让一些讲究的人来说,大抵会说这就像是插着根黑色竹竿的铁疙瘩,丑到家了。当这把剑握在叶无莺手中的时候,瞧着对比太强烈,他长得秀丽精致,这剑却沉重丑陋,但只有叶无莺自己知道,这把剑十分适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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