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州的治所,便是蓟县,而作为幽州之主,公孙家族自然就在蓟县之中。
不过,接下来的余水可不是这么好度过的。
曹丕看着河那边密密麻麻的士卒,知道公孙恭也是下了狠招了。
曹丕知道,若是他不能从这余水中突破下去,击溃这成倍与自己的敌人,他便不可能到达蓟县,无法到达蓟县,自然无法宣布对幽州的统治,自然无法让公孙家族俯首称臣。
现在曹丕首要的敌人,便是河对岸的军队。
密密麻麻的军队,如同蝗虫一般,那厚重的黑甲,又仿佛与天边的黑云合二为一一般,让天与地都混为一谈了。
在面前的这些军队之中,有公孙家族的族兵,但也有一半,是由异族人组成的。
公孙家族自己拉不出一支十万人的军队。
但是借助那些异族人,公孙家族却是可以轻而易举做到这一点。
譬如在辽东一角的高句丽,早就对公孙家族称臣了,这十万人中,有一万人是高句丽的军队。
再譬如北方的东部鲜卑,常年被公孙家族慑服,如今在这十万人中,有三万人都是东部鲜卑的军队。
至于其他的六万,则是公孙家砸锅卖铁凑出来的。
曹丕看着自己身后不足五万人的部队,一时间头都有些痛了。
原本曹丕带到凉州的兵便只有两万,其中曹仁多给了他五千,便是两万五千,再加上他劝降的公孙家士卒,才有了现在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五万人。
五万进攻十万,还想要打赢这场仗。
别说是士卒了,就算是曹丕本人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但是,既然自己的那个弟弟能够以一万余人对付数十倍于自己的敌人,没理由自己对付不了只是自己两倍的敌人。
这场仗,是注定只能赢,不能输的战斗!
想到这里,曹丕心中响起了战歌,整个人也斗志昂扬起来了。
不管余水那边有什么东西,十万人还是二十万人,我都要踏过去!
胜利,永远属于我曹家,属于我曹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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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战火纷飞的凉州幽州,平和的邺城,充满着春天的生机。
春雨霏霏,雨雾弥漫,千万条银丝,荡漾在半空中,恰似穿成的珠帘,如烟如云地笼罩着一切。活泼燕子在雨中穿来穿去,想用那剪刀似的尾巴剪断雨帘。
绵绵春雨,洒落在柳叶的叶子上,沙沙沙,像少女轻轻的抚弄琴弦,又向蚕宝宝在吞食桑叶;潇潇春雨,小雨珠飘落在早春的花瓣上,滚动着,犹如千万颗闪烁着五颜六色光彩的珍珠。
但这只是邺城表面上的景色罢了,实际上,春日生机蓬勃掩盖下的城池,早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在曹冲曹丕离开的这些天里,阴霾笼罩下的邺城,虽然天气不是很冷,但淅淅沥沥的春雨不紧不慢地从空中飘落下来,一会儿是风,一会儿又是雨,让邺城这座充满着历史气息的城市充满着历史萧瑟的味道。
哦不,这不是历史的气息,这可能是秋天的气息,充满着暮色的气息。
在春日中显出了秋天的萧瑟,恐怕也只有现在的这个城市可以体现出来的罢。
魏王打下来的天下,自然,在他所在的地方,总是权力的中心,既然是权力的中心,那自然是政治的中心,经济的中心。
每天,都有远远不断的商人,从各种途径进入这片刚刚才和平下来的国家,给这个城池增添了不少色彩。
异族人的香料,珠宝,换取中原地区的丝绸,器具,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