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孩子也是个儿子,咱们就叫他小强。小强是朴实的农村孩子,但毕竟不是男人的亲生儿子,男人经常逼迫他去干活,动辄拳脚相加。女人自己挨打可以逆来顺受,可谁动她儿子就不行,又抓又咬,就算不是男人的对手,也一定要拼死护着小强。因此,时间长了,男人也厌烦了,琢磨着再去买个听话点的儿子。
“这个听话点的儿子,自然就是小张了。小张来到这个家后,起初是很不适应的,毕竟是大富人家出身,从小没怎么吃苦,而连秀受的那些人前白眼和人后议论,小张因为年龄太小并不清楚,连秀也是牙打碎了往肚子里咽,绝对不会说给儿子听。眼下小张来了这个家,这里的贫困和艰苦实在令他难以忍受。
“既然无法打小强,那就只有打小张了,毕竟小张可不像小强那样好歹有个妈妈护着。因此,小张不但家庭地位最低,而且还要被迫学着干最苦的活儿,由于他本来是属于智商高可动手能力弱的孩子,但在这个穷地方,高智商无法施展得开,因此笨笨拙拙地,总干错活,而男人就毫不留情地殴打他,几乎天天如此,甚至多次将其打昏。
“同病相怜,小张和小强作为两个同样可怜的‘儿子’,就建立了异乎寻常的兄弟感情,甚至比亲兄弟还亲,有时候被打得太厉害,小强甚至扑在小张身上为其挡打,因为只有这样,小强的母亲才会因为心疼儿子而扑上去跟男人对打,虽然两个小孩一个女人加起来,也不是粗壮的男人的对手,可男人不喜欢成为公敌,因此一般会罢手。
“就这样,这种痛苦持续了几年,可对于小张来说,无异于度日如年,所以,他成长得很快,可以说,他的智商潜力反而因此而得到更大的发掘。很快,小张变得能干、吃苦耐劳,嘴巴还甜,男人渐渐觉得这孩子很上道儿,也就减少了打的次数,可惜性格暴虐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改变的,也只是打得少了而已,有时候喝醉了回来不分青红皂白,还是要把三人打得跪地求饶的。
“终忽然有这么一天,男人在山上干活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个不挂一缕的赤身孩子,跟小张和小强同龄,只不过天然生理缺陷,不会说话,只能啊啊乱叫。发现的时候,他跟两个狼崽在一起,男人很吃惊,知道他不见得是不会说话,只不过是被狼养大的弃婴而已,母狼一定在附近。男人一不做二不休,用斧头砍死了两只狼崽,又找到了狼穴,一把火烧了个干净,母狼也被烧死了。
“男人把孩子打昏后带走了,并不是出于怜悯之心,只是觉得,这孩子比黑户还黑户,别说没名没姓,没有身份证和户口,只怕其亲生父母也不记得有这么一个被抛弃的婴孩,他正好可以带回去,把这孩子当成奴隶,一直奴役到死,总比让其自生自灭,白白死了强。他给孩子起名叫做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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