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吧,我觉得还是请示一下凯莉王妃殿下比较好——我在跟中方谈合作时,已经想好了拉凯莉王妃作为本片的投资者。
如果我的投资人觉得花钱在华造景,是一笔可以承担的支出,那么上书的事儿就免谈了,我不想冒这个险,乖乖回去实景拍摄。
如果我的投资人评估后也觉得她不会当这个冤大头,那我再来跟你联署、摆一下‘古文明保护者’的姿态,不摆白不摆。”
这老狐狸!果然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顾骜光靠嘴皮子,完全忽悠不住对方。
不过幸好,顾骜自忖还可以说服凯莉王妃配合演戏,不要显得太过慷慨。(当然具体的说服词不一定是这些,还可以是“如果在故宫里实景拍摄、对电影评奖和票房噱头都有好处”之类的理由。)
总而言之一句话,那就是顾骜名声要买、好人要当、事儿也得办成,他一样不想拉下。
同时,还希望借这事儿闹一闹,引起上面的大讨论,提前反思“是否应该允许外资在国内承包影视拍摄基地造景”的问题。
那样,顾骜去年跟仇局长聊时想到的“横店模式”,才能提前在国内赢得更宽松的环境、和更优惠的政策。
退一万步说,即使《末代皇帝》里面顾骜的运作砸到家了,没占到什么实质性好处。
但只要他的上书一挑明、并且促成了“横店模式”提前在国内松动,那么将来不管谁到这一块捞钱捞好处,都得卖顾骜一个面子,认他是这一领域的“开山怪”江湖地位。
这种“中国的某一个行业,是哥一手擎天建立起来的”面子,是很值钱的。就像牟其中哪怕2017年才从牢里出来,或者“褚橙”的经营者中间蹉跎了那么多年,但只要他们往那儿一站,依然有很多晚辈毕恭毕敬给他们江湖面子。(当然这里不是立FLAG,顾骜肯定不会犯错误)
80年代,做生意难呐,尤其是想在某个领域喝头口水,把政策松紧往前面拱一拱,充当过河石,真是要机关算尽。
……
当天下午,贝托鲁奇就去找凯莉王妃拉投资、顺带说了很多设想。
凯莉王妃当然不会亲自出面评估电影投资的商业前途,所以派了她手下一名分管电影业务的负责人跟贝托鲁奇对接那些商业指标。
顾骜之所以没急着揽投资,一来是历史上《末代皇帝》的外方投资高达2500万美金,比拍个《终结者》贵了3倍。而《末代皇帝》作为奔着拿奖去的艺术片,商业回报率并没有《终结者》那么高。
顾骜明年就要面对跟雅达利的游戏机大决战了,可不希望一笔小三千万美金的钱被长期占着。他也不希望成为外资主导人,将来瓜田李下说不清、被人说在谈判中占国家的便宜。
如此局面下,王妃的代言人跟贝托鲁奇公事公办地谈,进度当然不会容易。
最终顾骜也没费什么劲儿,王妃自己就拒绝了“为了拍《末代皇帝》而在中国营建造景、即使将来还可以获得造景物的旅游业投资使用权”的建议。
贝托鲁奇揣摩了一下,估计没有这种可能性了,也就横下心跟顾骜一起干一票、谋点儿虚名。
次日,由顾骜说服贝托鲁奇联署的上书,就送到了上面。还有一位顾骜在港澳台司、台资处的同事处长一起联署——之所以带上这个人,是因为顾骜在上书里提到了要借鉴海峡对岸的先进经验、弄“中影影城”那样的模式、集中供应全国的乃至外国来的制片方使用。
既然要借鉴湾湾的“有益经验”,不拉个台资处的处长一起联署怎么有说服力呢。
这封上书立刻引起了一定范围的大讨论。
最后的结论当然是本次驳回、但相关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顾骜知道,他要邀买的历史名声,这一刻就算是到账了。
虽然眼下还没人关注他的这一举动,但过个二十多年,他就能多一份梁思成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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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昨天有点忙,没存稿了,第二更下班后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