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啥呢?”不知什么时候,一身小吊带加短裤打扮的姜妮妮凑了过来,趴到了金属栏杆上,腰间系着围裙,手里还拿着一个长柄汤勺。没有了她父亲的影响,这个女孩子仿佛从此刻才开始绽放她的美丽,娇艳得如同那不远处正在盛开的石榴花一般。
楚城幕闻言,收回了打量雨中景物的目光,看了身侧的女孩子一眼,轻声说道:
“什么也没想,就是感觉天天这么忙来累去,难得有这么清闲的时候,想发发呆!听见荷花池那边的水乌龟叫声没?小时候我老是以为那是蛙鸣,每次听见这种叫声,我总能睡得很好!”
“往年的这个时候,我应该在老家帮忙收割稻谷才对,煮上一大桶老荫茶,扛着搭斗,翻山越岭。等到收割完了稻谷,再在水田里抓一抓那些被惊出来的小鱼小虾或是泥鳅黄鳝,运气好的话,还能抓几只大青蛙,一顿荤菜就算是解决了。”
姜妮妮闻言,很是意外的看了看神色中带着几丝回忆的楚城幕。虽然听严书墨说过,楚城幕和他都来自镇上,可她还是无法想象,这个明明如同小说里描写的贵公子一般的大男生,居然还会干农活儿?
姜妮妮回头看了看厨房,那边的小锅里正用小火熬着小米粥,熬粥的大米是她昨晚就用水泡上的,渝州的本地大米吃起来有些卡嗓子眼,远不如东北大米那般软糯。
回过头,姜妮妮双手举过头顶,舒展了一下柔软而纤细的腰肢,伸了个懒腰,然后冲还坐在藤椅上昏昏欲睡的楚城幕笑道:
“我没在农村生活过,我从出生就在津城,以前这里是个镇,后来这里又被人们称作县,没过两年又被改成了市,到现在又变成了区。外面的世界变来变去,只有我生活的地方永远都是一成不变,仿佛被人们遗忘在了世界的尽头!”
“楚城幕,你还记得我们初三的时候学的那篇课文《我的叔叔于勒么?”
楚城幕闻言点了点头,姜妮妮说的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三千字短篇小说。小说里通过描写菲利普一家面对富于勒和穷于勒时截然不同的态度,来从侧面反应出拜金主义对人们的影响,以及在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亲疏关系。
姜妮妮见楚城幕点了点头,一手叉腰,一手拿着那个长柄汤勺,岔开双腿,彷若一个激扬文字的中二青年一般,挥舞着手里的汤勺,也不看向楚城幕,只是冲着走廊外的雨幕说道:
“现在那个地方的人,就像那篇课文里的菲利普一家。菲利普一家指着在外面挣了大钱的于勒回家来改善他们的生活,而待在那个地方的人,却还满心希望的等着政府哪天来把那个贫民窟给拆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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