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來,洛氏家族飞速的发展。
洛林马不停蹄的在全世界各地东奔西跑。
但是做人,永远都不可以忘本。
洛林清楚的记得,他当年在老家江南省峥州市的时候,是怎么样艰难起步的。
尽管现在洛林的身份水涨船高,但是当年若是沒有大强哥还有狼狗哥阿耀的帮衬的话,恐怕今天是绝对沒有洛林如此顺风顺水的发展的。
这句话一点都不夸张。
打个比方。
如今的世界首富,当年穷困潦倒的时候,他由于吃了一坨新鲜的牛粪而活了下來。
那么,他都得感谢当年那头给自己拉了一泡新鲜粑粑的牛子。
这,就是本。
做人,不能忘本。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的忘本,这种人比比皆是。
比如在一个行业之中,前者将后者领进去了,让他接触了前所未有的新鲜东西,后來后者却混的比前者好,也许,他天分的确很好,也许,他的确是一飞冲天,但是无论他以后走到什么地位,当年,他怎么对待前者的,还依然该这么对待前者。
不能在成功之前,喊人家亲哥,成功之后,就恨不得将这个亲哥踩在脚底下当孙子看待。
而洛林,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他现在是谁。
是全世界都首屈一指的天才大少,创造了让全世界都一次次震惊的商业奇迹,谁若是能够跟洛林攀上关系,就算是做洛林的孙子辈使唤,估计他们都是乐意的。
但是洛林依然可以在见到大强哥还有阿耀哥的时候,非常亲切的喊一声:“大强哥,狼狗哥。”
这,才是洛林。
而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洛林忠心的原因。
“大强哥,阿耀哥,,,嗯,接下來的这段时间,京城方面就交给你们去管理了,如果有什么疑问的话,随时打电话问我就行了,,,你们也知道,本來是不想让你们搅这趟浑水的,也知道你们厌倦了斗争的曰子,但是……这一次的情况实在是太特殊了,商业斗争的规模和事态越來越严重,我已经……应付不來了,所以……”
洛林在说话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一些无奈的。
毕竟,他也知道大强哥还有阿耀哥的心思,他们一直在帮忙在江南省为洛氏家族工作,在洛氏家族的不少老家产业中,持有不少的股份,说句现实的,两个人每年都有千八百万的收益,滋润的很,何必來跟着洛林趟这摊浑水呢。
这是有一定风险的。
因为华夏国真正豪门的巅峰斗争,往往是伴随着生命危险的。
但是他们可不怕,为了洛林这个兄弟,他们也不怕。
当然,他们知道当年也帮了洛林不少,但是……他们从洛林那里所得到的好处,可却是他们给洛林的十倍一百倍甚至是一千倍啊。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可以每年手里赚个千八百万,开豪车住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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