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走进那大厦的时候,再一次被金碧辉煌的设计震撼到了。
从一楼到十楼,几乎全部是女性用品。
从脚下的鞋子,到头上的耳环。
从里面的衣服,到外面的外套。
几乎应有尽有。
而且这么大一个大厦,只卖女人的东西。
所以这个大厦还有一个别称,女人城。
这年头,还是女人的钱好赚啊。
男人赚钱,女人花钱。
小芳和羽裳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美丽的衣服和装饰品。
别说他们了。
连我都没见过这么多女性用品。
眼睛都看花了。
不过在看见价格以后,却是又冷静了下来。
尼玛,一个口红一千多。
我自己用的唇膏才两块。
这区别在哪里?
随便一件衣服,五百以上。
几乎没有低于五百的衣服。
鞋子更是贵的离谱。
我全身上上下下加上袜子,都没超过三百。
女孩的随便一件裙子就差不多是我两倍。
这尼玛才是纸醉金迷的日子啊。
也难怪那些富二代没事就喜欢找妹子。
赚钱几乎已经不是他们的动力,而花钱才是。
不找妹子干嘛?
而此刻小芳和羽裳那满足的微笑,让一边的梁飞雨充满了自豪感。
两人开始开心的试穿周围的衣服。
因为穿衣风格不一样,小芳走甜美可爱风格。
而羽裳走温柔淑女风格。
导致我们在看小芳试穿的时候,羽裳只能在一边看着。
我们在看羽裳的时候,小芳却是朝着周围看着,一分钟都等不了。
导致我和梁飞雨此刻是异常的忙。
生怕他们会走掉了。
刚开始还一直跟着。
在逛了两个小时以后,我是真的没力气了,看见椅子就开始找地方休息。
以前以为陪女孩逛街,那肯定是段子,怎么会那么累?
难道男孩还没女孩的身体好吗?
对于单身二十几年的我来说,给我一个女孩,我能陪她逛到世界毁灭。
现在我知道,自己还是太年轻了。
低估了女人的能力。
实在是太尼玛累了。
看来不管是人类女孩,还是变异的女孩。
只要是女的,逛街起来,都不是一般的恐怖。
而最离谱的是,在他们 终于逛完以后,买的东西,居然也是好几万。
小芳和羽裳没有对于金钱的概念,我不怪他们。
但梁飞雨,你个败家子,这么用钱,你妈妈知道吗?
还是给两陌生的女孩就是几万块,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
就不能节约一点吗?
等我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快八点了。
不知不觉居然逛了四个多小时。
简直比对付怪物还累。
“我说,你们富二代经常和女孩这么逛街,不累吗?”我扛着大包小包的衣物无语的说道。
“我也是第一次这么逛啊,我和一般的富二代不一样。”梁飞雨就也是喘着粗气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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